南方聚利: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查看PDF公告
南方聚利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基金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截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已 低于 5000 万元,触发了《南方聚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以 2021年 6月 11日为最后运作日,并自 2021年 6月 12 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停止收取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将自 2021年 6月 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南方聚利将自 2021年 6月 15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2021年 6月 12日 至 6月 14日为端午假期,基金不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 市的相关事宜,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近期,南方聚利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出现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前一估值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2021年 6月 9日,南方聚利二级市场收盘价为 1.382元,相对于当日 1.037元的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 33.27%。截至 2021年 6月 10日,南方聚利二级市 场收盘价为 1.244元,高于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买入,将遭受损失。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南方聚利将于 2021年 6月 11日开市起至当日 10:30 停牌,自 2021年 6月 11日 10:30起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注意投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以 2021年 6月 11日为最后运作日,当日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 南方聚利;交易代码:160131)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仍正常进行,自当日起本基金将不再办 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基金将自 2021 年 6 月 12 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为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南方聚利将自 2021年 6月 15日起停牌直至终止上市(2021年 6月 12日至 6月 14日为端午假期,基金不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申请办理南方聚利终止上市的 相关事宜,具体事宜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本基金将自 2021年 6月 12日(最后运作日的次日)起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 购、赎回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 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 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流动性风险。 3、南方聚利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运作正常。 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聚利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无其他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 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本基金已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将自 2021 年 6 月 12 日起 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 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将在完成基金财产清算工作(即履行变现、支付清算费用等程序)后, 将基金剩余财产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最终分配金额可能低于按基金最后运作日披 露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金额。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存在溢价的基金份额,《基金合同》 终止后,将遭受损失。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6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