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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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人对基金产品的投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我公司”)对我公司管理的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针对上述事宜,我公司对《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
下:
一、新增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
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用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申购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 < 7日 1.5%
N ≥ 7日 0
对于持有期少于 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进入基金财
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
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
2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基金合同》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
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我公司已就修订内
容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具体
修订内容见附件。
《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也将一并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
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
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
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5月 21日
3
附件:《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
章节 原文 修改后的内容
第二部分 释义
54、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赎
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等不同将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
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
告基金份额净值
55、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
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
56、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类别
第三部分
基
金的基本情况
六、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等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称为 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和 C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该
4
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
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以及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
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
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增加新的基金份额
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停
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对基金份额
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而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实施前基金
管理人需及时公告。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的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5
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
第六部分
基
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
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延期办理的程序为: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
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
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
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
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
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
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
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延期办理的程序为: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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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
人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 1 个
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
人应提前 1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 1 个
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
金合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八部分
基
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一、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
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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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
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
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并
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
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
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
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
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8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
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
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
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
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
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9
据,自动在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
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
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费用自动扣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
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
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而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
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分配权;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
分配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
10
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务规则》执行。
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
露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
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
露
(五)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事项。
(五)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
23、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