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流动性服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大宗 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 供主流动性服务的公告
2021-05-21 上证公告(基金)【2021】333 号
为促进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商 品 ETF,基金代码:51017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 2021 年 05 月 21 日起为商品 ETF 提供主流动性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