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5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南方薪金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6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6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5月20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5月20日 定投起始日 2021年5月20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南方薪金宝货币B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149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的 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基 金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2、投资人当日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 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上限。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有 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的数额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 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申 请; 5、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 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6、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 申请,投资人可在T+1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 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 善行使合法权利。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对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进行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赎回,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赎回金额/净赎回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赎回金 额/净赎回金额上限、单笔赎回上限;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的数额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 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 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 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 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 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 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确定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的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 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 行赎回; 5、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 请。; 6、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 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7、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赎回款项。正常 情况下,投资人赎回(T日)申请成功后,赎回款项于T+1日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经销售机构 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 故障、 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 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时,款项的支 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8、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 申请,投资人可在T+1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 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 善行使合法权利。 5 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 构安排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 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本基金定投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 调高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 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 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 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 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 基金净值信息的披露安排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 营业网点披露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 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B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薪金 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 人, 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 (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 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