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自 2021年 3 月 20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 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 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 03月 19日清算审 计报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弘穗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