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用: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增加侧袋 机制相关内容,具体包括:在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 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及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增加了侧袋条款相关内容,本 次修订的基金名单参见附件。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 进行了相应修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本次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投资者可访问本公 司网站(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 新。 风险提示: 1、当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 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 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 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 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以 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不反映侧袋账户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基金不 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 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对于特 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 2 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 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 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 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 27日
3 附件: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托管行 1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农业银行 2 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业银行 3 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农业银行 4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业银行 5 招商招利 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业银行 6 招商添琪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农业银行 7 招商招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农业银行 8 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商银行 9 招商理财 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商银行 10 招商招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商银行 11 招商招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银行 12 招商成长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