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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裕景6个月(002600)

易方达裕景添利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个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易方达裕景添利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个
运作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 4月 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裕景添利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裕景添利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6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4月 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裕景添利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易方达裕景添利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 4月 21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 4月 21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 4月 2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 4月 21日
注:易方达裕景添利 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为定期开放基金,第十一个运作期为 2021年 4月 21日至 2021年 10月 20日(含
该日)。其中 2021年 4月 21日至 2021年 4月 27日为开放运作期,本基金开放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2021年 4月 28日至 2021年 10月 20日(含该日)
为封闭运作期,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根据《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除《基金合同》生




































































































































2 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仅为封闭运作期)外,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开放运作期” 和“封闭运作期”,每个运作期期限为 6个月,其中开放运作期原则上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10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申购、赎 回和转换业务。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进入开放运作期,在开放运作期 内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本基金的第十一个运作期为 2021年 4月 21日至 2021年 10月 20日(含该 日)。其中 2021年 4月 21日至 2021年 4月 27日为开放运作期,本基金开放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2021年 4月 28日至 2021年 10月 20日(含该日)为封 闭运作期,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 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 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 低限额为人民币 1元;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 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 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



































































































































3 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对 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 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 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 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 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 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 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2.1前端收费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 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06% 100万≤M<200万 0.04% 200万≤M<500万 0.02%



































































































































4 M≥500万 1,000元/笔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200万 0.4% 200万≤M<500万 0.2% M≥500万 1,000元/笔





(3)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 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 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本基金申购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 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 得少于 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 1份,则必须一次性 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 基金余额不足 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



































































































































5 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 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 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赎回费率 0-6 1.5% 7-29 0.75% 30及以上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 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 费方式,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 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 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



































































































































6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 益;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 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 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 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负,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 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 较标准)。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 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 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0-6(含)天,赎回费率为 1.50%; 持有期限 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 0.75%; 持有期限 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 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 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4%;



































































































































7 转换金额 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2%; 转换金额 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4%; 转换金额 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098%; 转换金额 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 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40%; 转换金额 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20%; 转换金额 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40%; 转换金额 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98%; 转换金额 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 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 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 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 1.00%,在计算申购补差费 率时按 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 1.00%-0.02%=0.98%),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 额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份 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0-6(含)天,赎回费率为 1.50%; 持有期限 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 0.75%; 持有期限 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 0.10%; 持有期限 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 0.05%; 持有期限 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 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 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8 转换金额 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 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 转换金额 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 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 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入基金申购费 率为每笔固定金额 1000元,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 0.02%,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 时按 0.02%计算(即申购补差费率为 0.02%-0.02%=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 务需要进行调整。 3)本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查看本公司或 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基 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 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本基金 10,000份,持有 100天,现 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 T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 1.100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 1.02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0%,申购补差费率为 1.40%。 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 %=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 费率)=(11,000.00-0.00)×1.40%÷(1+1.40%)=151.87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151.87=151.87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151.87=10,848.13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848.13÷1.020=10,635.42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9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 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 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 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 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 换业务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 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 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 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 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 1份, 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 构托管的该基金余额不足 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



































































































































10 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开放运作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 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即认为是 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 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 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 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 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 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工作日为投资者 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 者自 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 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5)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 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梁美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号广州银行大厦 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联系人:梁美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号泰康国际大厦 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号金茂大厦 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联系人:王程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6.2非直销机构 (1)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 31号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 31号 法定代表人:朱德镭 客户服务电话:0898-96566 网址:www.hnbankchina.com.cn (2)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16楼 法定代表人:郑立坤 联系人:付佳 联系电话:021-23586603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孙娅雯 联系电话:021-2069181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www.erichfund.com (4)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13 联系人:侯芳芳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www.ehowbuy.com (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联系电话:010-5931355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传真:010-59313586 网址:www.chtwm.com (7)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7层 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9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联系电话:010-562514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14 网址:www.hcfunds.com (8)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 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邢锦超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 (9)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楼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1-52822063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zichan.com (10)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源深路 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1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15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长阳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21-803585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80358749 网址:www.noah-fund.com (1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联系人:徐亚丹 联系电话:021-50712782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1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16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传真:020-89629011 网址:www.yingmi.cn (15)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法人代表: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杨子彤 联系电话:010-63631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十一个运作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有 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17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当 天作为申购或赎回或转换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工 作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 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确认以注册 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 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 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 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 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 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