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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161505)

银河通利:溢价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银河通利,代码: 161505,以下简称“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交易
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基金份额净值。2021年 4月 14日,本基金在二
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1.416元,相对于 2021年 4月 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1.260元,溢价幅度
达到 12.38%。截至 2021年 4月 15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1.558元,明显高于
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于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注意投资风险。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者还可以申购、赎回本 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在当前溢价水平下买入,可能使投资人面临较大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 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 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