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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LOF(160633)

券商LOF:关于旗下五只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五只基金新增 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五只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1年 4月 14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鹏
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鹏华证券指数 LOF”)、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鹏华银行指数 LOF”)、鹏
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鹏华酒指数 LOF”)、鹏华中证
国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鹏华国防指数 LOF”)、鹏华中证信
息技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鹏华信息指数 LOF”)分别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对五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
公告如下: 
 
一、增加 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鹏华证券指数 LOF、鹏华银行指数 LOF、鹏华酒指数 LOF、鹏华国防指数 LOF、
鹏华信息指数 LOF五只基金分别新增 C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原有的
基金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上述 5只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与各自的 A 类基金
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五只基金 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
收取申购费用,而从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1%。 
鹏华证券指数 LOF、鹏华银行指数 LOF、鹏华酒指数 LOF、鹏华国防指数 LOF、
鹏华信息指数 LOF 五只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的
2 
 
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鹏华证券指数 LOF、鹏华银行指数 LOF、鹏华酒指数 LOF、鹏华国防指数 LOF、
鹏华信息指数 LOF五只基金 C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上市交
易,亦不开通场内申购赎回方式。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五只基金 C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五只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鹏华证券指数 LOF、鹏华银行指数 LOF、鹏华酒指数 LOF、鹏华国防指数 LOF、
鹏华信息指数 LOF五只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限制与各自基金
的 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赎回和转换的限制一致。 
鹏华证券指数 LOF、鹏华银行指数 LOF、鹏华酒指数 LOF、鹏华国防指数 LOF、
鹏华信息指数 LOF 五只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将在销售渠道上与原有的 A 类基金份
额有所不同,具体销售机构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上述业务进
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二、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鹏华证券指数 LOF、鹏华银行指数 LOF、鹏华酒指数 LOF、鹏华国防
指数 LOF、鹏华信息指数 LOF五只基金分别增加 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
各自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各自基金合同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五只基金分别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并据此对各自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
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
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已相应修改五只基金的托管协议,并将在更新的《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和《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鹏华
中证国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各自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作相应调整。 
 
3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
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本公告仅对鹏华证券指数 LOF、鹏华银行指数 LOF、鹏华酒指数 LOF、鹏华
国防指数 LOF、鹏华信息指数 LOF五只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五只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五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
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
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
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
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
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1、《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
议修订对照表》 
2、《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
照表》 
3、《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
4 
 
表》 
4、《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
照表》 
5、《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
订对照表》 
 
 
 
 
 
 
 
 
 
 
 
 
 
 
 
 
 
 
 
 
 
 
 
 
5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
部分 
释义 
无 46、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
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
从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属于基
金的营运费用 
47、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无 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 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
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
式申购,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
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C 类
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
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
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
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6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减少或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上 市与 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 理人可申请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与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可申请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如无特别说 明,本部分约定仅适用于基金 A类基金份 额。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 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 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 户下。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场内申购与赎回。A 类基金份额投资 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基金份 额进行申购与赎回。C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 可通过场外方式对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 赎回。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 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下;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 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 7 回金额单位为元。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 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 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 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 (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 8 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月的,基金管 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 第八 部分


基金 的非 交易 过 户、 转托 管、 冻结 与解 冻、 转让 二、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4)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 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二、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4)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具体业务按照基金登记机构的 相关业务规定办理。如日后 C类基金份额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 公告。 第九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第十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提高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9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或变 更收费方式;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 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10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基金净值 予以公布。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按约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七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 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5-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八部 分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 3、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11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对于场内份额,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第二 十部 分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开始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申购或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 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开始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申购或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交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6、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6、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和费率发生变更;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 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12 管理 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 四、 基金 管理 人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业务 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 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 运作等行为。 八、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和会 计核 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 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一份基金份 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规 则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 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 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并以双方 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 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一份基金 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 按照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份额的净值计 算规则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 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 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出现 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13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 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 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 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 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 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 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 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日内完成基金 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 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作日 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 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 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 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计。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 制结果。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 编制结果。 九、 基金 收益 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 3、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对于场内份额,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14 十、 基金 信息 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上市 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告、……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上 市交易公告书、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十 一、 基金 费用 无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 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 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 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 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每 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 十 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册的 保管 ……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 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 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 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 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 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 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 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 遵守保密义务。 15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 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 部分 释义 无 46、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 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 从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属于基 金的营运费用 47、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无 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 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 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 式申购,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 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C 类 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 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 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 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16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减少或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上 市与 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 理人可申请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与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可申请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如无特别说 明,本部分约定仅适用于基金 A类基金份 额。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 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 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 户下。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场内申购与赎回。A 类基金份额投资 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基金份 额进行申购与赎回。C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 可通过场外方式对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 赎回。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 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下;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 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 17 回金额单位为元。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 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 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 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 (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18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月的,基金管 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 第八 部分


基金 的非 交易 过 户、 转托 管、 冻结 与解 冻、 转让 二、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4)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 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二、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4)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具体业务按照基金登记机构的 相关业务规定办理。如日后 C类基金份额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 公告。 第九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第十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提高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19 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或变 更收费方式;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 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20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基金净值 予以公布。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按约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七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 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5-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八部 分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 3、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21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对于场内份额,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第二 十部 分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开始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申购或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 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开始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申购或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交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6、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6、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和费率发生变更;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 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22 基金 管理 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查。 四、 基金 管理 人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业务 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 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 运作等行为。 八、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和会 计核 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 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一份基金份 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规 则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 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 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并以双方 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 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一份基金 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 按照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份额的净值计 算规则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以双方认可的 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 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出现 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23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 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日内完成基金 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 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作日 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 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 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 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计。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 制结果。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 编制结果。 九、 基金 收益 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 3、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对于场内份额,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十、 基金 信息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上市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上 24 披露 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 市交易公告书、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 申购、…… 十 一、 基金 费用 无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 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 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 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 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每 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 十 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册的 保管 ……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 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 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 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 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 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 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 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 遵守保密义务。 25 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 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 部分 释义 无 45、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 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 从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属于基 金的营运费用 4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无 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 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 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 式申购,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 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C 类 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 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 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 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6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减少或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上 市与 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 理人可申请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与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可申请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如无特别说 明,本部分约定仅适用于基金 A类基金份 额。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 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 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 户下。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场内申购与赎回。A 类基金份额投资 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基金份 额进行申购与赎回。C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 可通过场外方式对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 赎回。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 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下;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 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 27 回金额单位为元。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 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 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 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 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 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 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选择延期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 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 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选择延期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将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 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 (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8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月的,基金管 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布最近 1个工作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 第八 部分


基金 的非 交易 过 户、 转托 管、 冻结 与解 冻、 转让 二、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4)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 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二、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4)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具体业务按照基金登记机构的 相关业务规定办理。如日后 C类基金份额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 公告。 第九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第十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提高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 29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或变 更收费方式;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 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基金净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30 予以公布。 理人按约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七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 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5-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八部 分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 3、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31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行。对于场内份额,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第二 十部 分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开始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申购或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 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开始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申购或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交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6、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6、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和费率发生变更;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 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 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 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 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 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 32 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 查。 四、 基金 管理 人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业务 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 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 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 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 运作等行为。 八、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和会 计核 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 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一份基金份 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规 则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 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 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并以双方 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 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一份基金 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 按照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份额的净值计 算规则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以双方认可的 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 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出现 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33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 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日内完成基金 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 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作日 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 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 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 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计。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 制结果。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 编制结果。 九、 基金 收益 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 3、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对于场内份额,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十、 基金 信息 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上市 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上 市交易公告书、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34 十 一、 基金 费用 无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 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 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 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 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每 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 十 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册的 保管 ……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 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 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 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 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 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 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 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 遵守保密义务。 35 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 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 部分 释义 无 44、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 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 从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属于基 金的营运费用 45、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无 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 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 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 式申购,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 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C 类 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 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 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 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36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减少或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上 市与 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可申请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与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 下,基金管理人可申请本基金的 A类基金 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如无 特别说明,本部分约定仅适用于基金 A类 基金份额。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 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 圳证券账户下。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场内申购与赎回。A 类基金份额投资 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基金份 额进行申购与赎回。C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 可通过场外方式对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 赎回。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 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 户下;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 下。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 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7 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 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 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 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 (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月的,基金管 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 38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 第八 部分 基金 的非 交易 过 户、 转托 管、 冻结 与解 冻 二、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3)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 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二、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3)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 ,具体业务按照基金登记机构 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如日后 C类基金份 额开通跨系统转托管的,基金管理人将另 行公告。 第九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第十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式;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 情形。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提高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调低销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式; (4)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减少、调整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39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形。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 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 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40 七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无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 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5-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八部 分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 3、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对于场内份额,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41 规定。 第二 十部 分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开始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申购或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 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开始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申购或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交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6、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6、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和费率发生变更;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 人的 业务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 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 和核查。 42 监督 和核 查 四、 基金 管理 人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业务 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 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 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和会 计核 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 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一份基金份 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 规则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 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 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 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 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净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 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一份基金 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 按照《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份额的净 值计算规则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 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 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 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净值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 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出现 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43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 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日内完成基金 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 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作日 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 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 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 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计。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 制结果。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 编制结果。 九、 基金 收益 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 3、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对于场内份额,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十、 基金 信息 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上 市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 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 一、 无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44 基金 费用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 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 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 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 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每 日计提,按月支付。……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前, 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 定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的收款账户。 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 变更通知。 十 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册的 保管 ……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 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 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 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 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 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 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 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 遵守保密义务。 45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 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基金合同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 部分 释义 无 45、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 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 从 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属于基 金的营运费用 4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 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两类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 布基金份额净值 5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鹏华中证信息 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6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鹏华中证信 息技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无 七、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及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 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 为 C类基金份额。相关费率的设置及费率 水平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 式申购,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份额 上市交易,场外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C 类 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不在交易所 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 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 46 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减少或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 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上 市与 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 金管理人可申请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与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 下,基金管理人可申请本基金的 A类基金 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如无 特别说明,本部分约定仅适用于基金 A类 基金份额。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 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 圳证券账户下。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 外、场内申购与赎回。A 类基金份额投资 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基金份 额进行申购与赎回。C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 可通过场外方式对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 赎回。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 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 户下;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 下。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 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 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本基 47 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 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 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赎回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 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赎 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 赎回处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 (4)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选择取消 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选择延期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 的赎回申请将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 (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 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 48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月的,基金管 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个月的,基金 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 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 第八 部分


基金 的非 交易 过 户、 转托 管、 冻结 与解 冻 二、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3)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 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二、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3)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具体业务按照基金登记机构的 相关业务规定办理。如日后 C类基金份额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 公告。 第九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第十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或变更收费方式;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提高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调低销售服务费或变更收费方式; (4)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49 情形。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增加、减少、调整 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 形。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 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 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四、估值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 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 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七部 分


基金 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无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3、销售服务费 50 与税 收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 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 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 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5-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 八部 分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 3、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对于场内份额,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第二 十部 分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开始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申购或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3、基金净值信息 在本基金开始上市交易或开始办理申购或 51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 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 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交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6、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 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6、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和费率发生变更;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3)调整本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 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 电子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 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 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 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托管协议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 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 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 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 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 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 和核查。 四、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52 基金 管理 人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业务 核查 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 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 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 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 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 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 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和会 计核 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 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一份基金份 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份额的净值计算 规则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 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 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 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 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 的时间及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 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一份基金 份额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人 按照《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份额的净 值计算规则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 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 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予以公布。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 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 内(含第 3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错误;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出现 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 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53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 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之 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的编 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日内完成基金 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金年度报 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作日 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在每个季度结束 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的编制;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 成基金中期报告的编制;在每年结束之日 起三个月内完成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基 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 计。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 制结果。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 编制结果。 九、 基金 收益 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分红; 3、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 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 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份额, 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 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 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对于场内份额,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十、 基金 信息 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上 市交易公告书、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申购、……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 上市交易公告书、基金净值信息、基金份 额申购、…… 十 一、 基金 费用 无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 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 54 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 计算公式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 施日 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 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 付。……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八)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 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 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 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每 日计提,按月支付。……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前, 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 定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的收款账户。 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 变更通知。 十 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册的 保管 ……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 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 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 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 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 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 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 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 遵守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