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 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已于2021年2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了《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 金调整B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最低数额限制、暂停自动升降级、开通同 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公告中已明确,自2021年2月19日起, 对本公司旗下浙商日添金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 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可在同时销售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机构办理两类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 现将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 具体转换规则 (一) 投资者进行不同份额类别间的转换需向销售机构提交转换申请,该转 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二) A类基金份额与B类基金份额之间的类别转换不收取转换费。 (三) 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类别转换业务申 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类别转换的 成交情况。 A类、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在提交申购、赎回等交易申请 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交易申请 无效或被确认为错误类别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 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 别为准。 类别转换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办理程序、需要提交的文件等应遵照销售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以其规定为准。 二、 适用销售机构 本业务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前提条件是该销售机构同时销售该基金的 A类和B类基金份额。 如后续本基金调整上述事项,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 服务热线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咨询相关信息或登录本公 司网站www.z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提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