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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福佑(501055)

关于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临时公告 关于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财通多策略 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 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此事项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财通多策略福佑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财通福佑定开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501055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定期开放。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 基金在一定期间内封闭运作,不接受基金的申购、赎回;在封闭期结束和下一封 闭期开始之间设置开放期,受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 4月 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所处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若本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临时公告 议。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 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的对应日所处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 2021 年 4 月 9日,截至 2021年 4月 9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满足基 金合同约定的前述终止条件,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清算 1、自 2021年 4月 10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不再开放办理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转入和转出)等业务,并停 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将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 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临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 低期限。 四、其他 1、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转换(转 入和转出)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 2、投资者可以登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tfund.com)或拨打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9888(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相关 情况。 特此公告。































































































临时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