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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全球股票(QDII)美元(009562)

关于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基金份额并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的需求,丰富不同类别投资者可选择的投资方案,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6日起对本基金
增加美元和港币份额类别,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新增美元份额和港币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
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以港币计价并进
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港币份额。
本基金对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人民币份额代码:486001;美元份额代码:009562;港币份额代
码:009563),分别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
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相应币种的款项。
本基金美元和港币份额目前仅接受现汇账户的申购,在现钞申购的情况下,投资者应该将美元、港币资
金从现钞账户转入现汇账户,相应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自2021年4月6日起,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转为本基金的人民币基金份额。本基金新增美元和港币基
金份额后,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结构、赎回费归基金资产比例与原人民币基金份额类别保持一致,调整
后的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结构、申购/赎回限制和最低份额限制如下表:
费用种类 人民币份额(原有)单位:人民币元
美元份额
单位:美元
港币份额
单位:港元
基金代码 486001 009562 009563
申购费率
M<100万 1.60% M<15万 1.60% M<120万 1.60%
100万≤M<300万 1.00% 15万≤M<45万 1.00% 120万≤M<350万 1.00%
300万≤M<500万 0.80% 45万≤M<75万 0.80% 350万≤M<600万 0.8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M≥75万
按笔收取,150元/
笔 M≥600万
按笔收取,1,200
元/笔
申购起点 10元 2元 15元
赎回起点 10份 2份 15份
最低保留份
额 10份 2份 15份
二、本基金美元份额的销售机构
自2021年4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美元份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暂不开通港币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后续如开通的,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三、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为确保增加美元和港币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
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完善了相关表述,同时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并更新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动,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1年4月6日起生效,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
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附件:《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一、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二、释义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
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新增:
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赎回所使用的
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
价并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份额;以
美元计价并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
额; 以港币计价并进行申购和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港
币份额;
基准货币:指基金资产估值的记账本位币。本基金
的基准货币为人民币;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
美元:指美国法定货币及法定货币单位;
港币:指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
汇率:如无特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
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
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指以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
的价值; 本基金美元或港币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人民币
基金份额净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汇
率中间价折算的美元或港币金额;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新增: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申购、赎回
的份额类别, 称为人民币份额; 以美元计价并进行申
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以港币计价并进
行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港币份额。
本基金对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分别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
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
交付相应币种的款项。
本基金美元和港币份额目前仅接受现汇账户的申
购,在现钞申购的情况下,投资者应该将美元、港币资
金从现钞账户转入现汇账户, 相应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
相关业务,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
换。 如外管局规定发生变化或在未来市场和技术成熟
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增加新的销售币
种及相应份额类别、 或者调整现有基金销售币种及相
应份额类别设置、 或者停止现有币种及相应份额类别
的销售等,该等事项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上
述变更相关的业务规则届时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
六、 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与转换
(三) 申购与赎
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
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
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分币种申赎”原则,即以人民币、美元或港币
(以及今后可能增设的其他币种)申购相应类别的本基
金份额,其赎回时得到该类份额所对应的同种币种;
六、 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与转换
(六) 申购份额
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方式
1、……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 以申请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本基金申购份
额的计算如下: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
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
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
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 各计算
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
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
产所有。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
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
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1、……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
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
申购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各
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
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产生的收益归基
金财产所有。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基金的申购
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
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2、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
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 净赎回
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 各计算结果均
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
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
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
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净赎
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资产承担。本基金T日的美元或港币基金份额净
值为T日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最新
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的美元或港币金额。T日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T+1日内计算并在T+2日内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 以申请当日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 各计算结果均按
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本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
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相应类别的基金
份额净值
3、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
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
值的金额, 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
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
归基金财产所有。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如下: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
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
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1、本基金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
担。 本基金T日的美元或港币基金份额净值为T日人民
币基金份额净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
汇率中间价折算的美元或港币金额。T日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在T+1日内计算并在T+2日内公告。2、 申购份额的
计算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
在扣除申购费用后, 以申请当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计算,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
算如下: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其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
日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3、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
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 净赎回金额为赎回
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 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本基金赎回
金额的计算如下: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
赎回费用,其中: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净赎
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六、 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与转换
(九) 巨额赎回
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基金
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10%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
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
延期赎回。 所有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具体见相关公告。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3)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基金
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10%的
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 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10%以内(含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
合状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
延期赎回。 所有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具体见相关公告。
六、 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与转换
(十) 拒绝或暂
停申购、暂停赎回的
情形及处理
4、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
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
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
前一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
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当连
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 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
频率进行调整。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4、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
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
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
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
前一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
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当连
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 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
频率进行调整。 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
及其权利义务
(三) 基金份额
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内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十七、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 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
价值,并为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提供计价依
据。
基金资产的估值目的是客观、 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的
价值,并为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等提供计
价依据。
十七、基金资产估值
(八) 基金份额
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
日的截止时间后计算开放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双方在核对时,由于双方会计系统原
因容许差异的绝对数在份额净值0.5%以内的, 以基金
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
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1元, 小数点后第
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估值日的截止时间后计算开放日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双方在核对时,由于双方会
计系统原因容许差异的绝对数在份额净值0.5%以内
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
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精确到0.001元, 小数
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七、基金资产估值
(九) 估值错误
的处理
1、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
(含第三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
误。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
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计价错误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三位(含第三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估值错误。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
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计价错误
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九、基金收益与分
配
(二) 收益分配
原则
1、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份额持
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
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
首次募集初始面值;
1、 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
于任一类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
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
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
或默认选择现金分红形式, 则某一币种的份额相应的
以该币种进行现金分红;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则
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 (具体以届
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
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2、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以其认购或申购
时的币种计价, 基金收益分配币种与其对应份额的认
购/申购币种相同。 本基金同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
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
该类基金份额首次募集初始面值; 对于外币申购的份
额,由于汇率因素影响,存在收益分配后外币基金份额
净值低于对应的基金份额面值的可能;
十九、基金的收益与
分配
(五) 收益分配
中发生的费用
2、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自行承担;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
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或者低于基金管理
人规定的数额, 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对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
披露
(四) 基金净值
信息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 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之后, 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
披露
(六) 临时报告
与公告
19、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0.5%; 19、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0.5%;
二、 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
金管理人的业务监
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
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
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
现数据等,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的业务核
查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
及不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
管要求的基础上, 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
行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
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作等行为。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在不违反公平、合理原则以及不
妨碍基金托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业监管要求的
基础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情况
进行必要的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
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
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八、交易及清算交收
安排
1、T+2工作日15:00前,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的份额, 并将清算
确认的有效数据和资金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
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的基金
会计处理。
1、T+2工作日15:00前, 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基金投资者申购基金的份额,并将清算确认的
有效数据和资金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的基金会计处理。
九、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和会计核算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基
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
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5、 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三位内发生差错时, 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当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
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误
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
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十、基金收益分配
(二) 基金收益
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现
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的方式(下称“再投资方式”),投资者
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
选择,则视为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
3、基金收益分配可采用现金红利的方式,或者将现金红利
按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对应类别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的方式(下称“再投资方式”),投资者可以选
择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
选择现金红利的方式处理;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或默
认选择现金分红形式,则某一币种的份额相应的以该币种
进行现金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