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国投瑞泰(161233)

国投瑞泰:关于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国投瑞银瑞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国投瑞银瑞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
瑞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投瑞银瑞泰定增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转型而来)(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增加国投瑞银瑞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1618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瑞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
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
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类
别,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 
本基金的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
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0% 
2 
 
7日≤持有期<30日 0.50% 
30日≤持有期 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做上市安排。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
部分 
释义 
无 58、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C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60、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九、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不对份额持有人 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 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提前公告。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 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 互相转换。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3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不对份额持有人权益产 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 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 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 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在封闭期内,在基金份额开 始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 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上市的 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 业网点,在不晚于每个交易日的次日 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每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场内申购份额保留至整数位,不 足 1 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至投资 人资金账户。场外申购份额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 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在封 闭期内,在基金份额开始上市交易前,基金 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上市的证券 交易所、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在 不晚于每个交易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 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每个开放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 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场内申购份额保留 至整数位,不足 1 份额对应的申购资金返还 至投资人资金账户。场外申购份额按四舍五 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 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各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 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 于 2周(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日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4、……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 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 (含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 4、……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八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九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本合同 另有规定之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 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报酬标准;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本合同另有规 定之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且在不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 5 范围内,且在不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且在不对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回费率、调整收费方式;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且在不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调 整收费方式; 第十 五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 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基金份额净 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余额数量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及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 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 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 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同时进行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 以内(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偏差达到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同时进行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 6 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予以公布。 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 年天数


H为每日 C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 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 期顺延。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 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费 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 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酌情调整 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 费率。 五、费用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在不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且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 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 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第十 七部 分


基金 的收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7 益与 分配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 分红,未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本 基金场内收益分配可以增加红利再投 资模式,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 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未来在条件具备的情 况下,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可以增加红利再 投资模式,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 同,其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 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 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 务规则》执行。 第十 九部 分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五)基金净值信息 (2)在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并转换为上 市开放式基金(LOF)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每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上 市的证券交易所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五)基金净值信息 (2)在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 式基金(LOF)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披露每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临时报告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申购 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 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八)临时报告 15、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和费率发生变更;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8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 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面或者电子确认。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 或者电子确认。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根据上述变 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国投瑞银瑞泰多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国投瑞银瑞泰多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 网 站 ( www.ubssdic.com )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自 2021年 4月 1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880-6868)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