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旗下部分基金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旗下部分基金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发布了《浙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开展的手机银行渠道实行与网银交易渠 道同等费率的优惠活动。 现本公司应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的要求,经协 商一致,自2021年4月1日起,本公司取消旗下部分基金在华夏银行开展的手机银 行渠道实行与网银交易渠道同等费率的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8888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166802 二、取消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1年4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华夏银行手机银行申购参与上述基金,其申 购费率取消4折优惠,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各基金申购费率以各基金最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费率调整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 费率,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适用于通过华夏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定投基金的投资者。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67-9908 公司网址:www.zsfund.com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 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