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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300非周期(740101)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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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03月26日 
送出日期:2021年03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指数 基金代码 740101 
基金管理人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06月25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日开放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林忠晶 2015-01-27 2008-04-14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通过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力求通过对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进行完全复制, 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于沪深300非周期行业 指数的有效工具。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 300 非周期行业 指数的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和增发)、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 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包括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 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 监管机构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即按照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的成 2 分股组成及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指数化投资。 在建仓期结束后,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日跟踪偏离度绝 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 为有效控制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本着风险 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合约。本基金管 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和资本市场状况,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 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对其估值水平合理性的评估,并通过与现货资产 进行匹配,选择合适的投资时机,采用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 值操作。 业绩比较基准 95%×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及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3 申购费(前 收费) M<100万 1.50% 100万≤M<500万 1.00% 500万≤M 100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65天 0.50% 365天≤N<730天 0.30% 730天≤N 0.00% 注:投资者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1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 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指数下跌风险: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成分股,因此当 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下跌时,本基金净值面临与沪深 300 非周期行业指数同步下跌的风 险; (2)跟踪偏离风险:本基金在跟踪标的指数时,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基金的业 绩表现与标的指数表现之间产生差异,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①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交易成本、市场冲击成本、管理费和托管费等; ②基金发生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投资人申购而增加的资金可 能不能及时地转化为标的指数的成分股,或者面临投资人赎回时无法将股票及时地转化为现 金,这些情况将导致本基金在跟踪标的指数时存在一定的跟踪偏离。 4 ③在指数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对指数基金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技术手段、买入 卖出时机的选择等都会影响本基金的跟踪误差; ④基金参与新股申购、成分股派发现金股息、法律法规限制等其他可能导致跟踪误差 的情形。 (3)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本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日跟踪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内,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 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如发生导致标的指数变更的情形,基 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若标的指数发生 变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相应进行调整。届时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发生变化,且 投资组合调整可能产生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投资者须承担因标的指数变更而产生的风险 与成本。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 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 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 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本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 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 股停牌时可能会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投资科创版股票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 则等差异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的风险、退市风险、 系统性风险和政策风险。 (二)重要提示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月30日证监许可 [2012]130号文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anganfunds.com,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 400-820-9688 5 1、《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 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