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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ETF(159920)

恒生ETF: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 
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67只公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将自2021年3月31日起正
式生效。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513330 
华夏恒生互联网科技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006246 华夏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 008916 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06248 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 009445 华夏上海清算所1-3年高等级国企中期 票据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770 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588000 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5581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 515760 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1280 华夏上证3-5年期中高评级可质押信用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8585 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159957 华夏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8887 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501050 华夏沪港通上证50AH优选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008199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 金 001052 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007992 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512500 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007994 华夏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 001051 华夏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159983 华夏粤港澳大湾区创新100交易型开 000975 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2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515030 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990 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159995 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001015 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008086 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513300 华夏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 515070 华夏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0948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008298 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513660 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008088 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510630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515060 华夏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650 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515020 华夏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510660 上证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515010 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330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515050 华夏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000071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 007505 华夏中证AH经济蓝筹股票指数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159920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07186 华夏中债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001021 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 007472 华夏创业板低波蓝筹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000051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007474 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159902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159967 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050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66 华夏创业板低波蓝筹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850 华夏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QDII) 513520 华夏野村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 516000 华夏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006909 战略新兴成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159869 华夏中证动漫游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007165 华夏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516500 华夏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159962 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845 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006560 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 011612 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3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006196 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516850 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512950 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对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一)在基金合同“前言”章节中增加有关风险提示内容如下: “本基金可能出现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 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风险,具体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对基金合同“基金的基本情况”和/或“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有关标 的指数发生特定情形时的处置安排进行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中该部分内容列示 章节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修订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标的指数发生特定情形 时的处置安排修订如下: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 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 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在指数停止编制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最近一个交 易日的指数信息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对于采取抽样复制策略进行投资的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基 金的投资”章节中增加有关投资比例限制如下: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但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指数化投资部分不计入本项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但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指数化投资部分不计入本项限制。” (四)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相应修改了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 其更新,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新增了如下内容: 1、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新增列明了有关指数信息的查询途径,并在招 4 募说明书全文后新增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附件。具体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 2、在“风险揭示”中新增基金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 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揭示内容,各基金具体修订详见其招募说明 书(更新)。此处以华夏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订 为例: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也可 能使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 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 的权重发生变化,使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新股市值配售收益将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 指数收益率,产生正的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 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 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 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 响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 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 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 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编制机构可能停止该指数的服务,从而会对基金投资运 作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出现指数发布机构变更或停止 5 指数发布等情形,基金可能变更标的指数等,从而可能面临标的指数变更等的 风险。 …… 6、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出现停牌或违约,从而使基金的部分资产无 法变现或出现大幅折价,存在对基金净值产生冲击的风险。此外,根据相关规 定,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 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可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从而可能产生跟踪偏离、跟踪 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进行其他修订或必要补充。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自 2021年 3月 31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hinaAMC.com)查阅各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 产品资料概要等。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 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 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 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