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开放期的 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 2021年 3月 4日发布的《华夏鼎 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的 公告》,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A类基 金份额代码:004923,C类基金份额代码:004924)原定自 2021年 3月 9日至 2021年 3月 22 日(含)期间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并对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 开放期内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 A类、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 币 100万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定延长本基金本次 开放期至 2021年 3月 26日(含当日)。 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请遵 循本公司于 2021年 3月 4日发布的《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的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 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 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 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 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 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