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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添利A(001175)

山西证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1年付息公告查看PDF公告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1-007


债券简称:17山证02






































债券代码:11250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二)2021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7山证 02, 债券代码:112504,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年 3月 15日 支付 2020年 3月 15日至 2021年 3月 14日期间的利息 5.10元(含 税)/张。 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1年 3月 12日,凡在 2021年 3月 1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 权利;2021年 3月 1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 根据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和《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 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17山证 02。 3、债券代码:112504。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期。 5、发行规模:人民币 5亿元。 6、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元/张。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5.10%。 8、债券起息日、付息日、付息方式: (1)起息日:2017年 3月 15日; (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 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 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1年 3月 15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10%。 (6) 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元。 9、最新跟踪信用级别:2020 年 6 月 11 日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 级有限责任公司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A。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1、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7年 4月 12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2、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10%,本次付息每 10张“17山证 02”派 发利息人民币 51.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 资者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0.80元;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51.00元。 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如下: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 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 11月 7日至 2021年 11月 6日期 间,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 3月 12日。 2、除息日:2021年 3月 15日。 3、付息日:2021年 3月 15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年 3月 12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2021年 3月 12日(含)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 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2、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3、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35号 联系人:付渊源 联系电话:021-60609056 传真:021-60609007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 22-28楼 联系部门:发行人业务部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七、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3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