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 决定自2021年3月11日起开展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3739,以下简称“本基金” )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原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购/申购持有, 并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 心柜台赎回的本基金份额。 二、优惠时间 自2021年3月11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 三、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原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并通过本公司直销中 心柜台赎回本基金份额的均享有以下优惠: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T 原赎回费率 优惠后赎回费率 赎回费 T <7日 1.50% 1.50% 7日≤T < 30日 0.75% 0.75% 30日≤ T<3个月 0.50% 0.375% 3个月≤ T<6个月 0.50% 0.250% 6个月≤ T<1年 0.10% 0.025% 1年≤ T<2 年 0.05% 0.0125% T ≥ 2 年 0.00% 0.00% (注: 1 个月以 30 日计,1 年以 365 日计,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 申购申请确认日(含)起至赎回申请确认日(不含)止)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于 30日但少于 3 个月的基金份额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6 个月的基金 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 收取的赎回费,其 25%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经过此次赎回费优惠调 整后,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因此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调整赎回费率属于“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 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的情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3、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原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并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限内通 过直销中心柜台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 4、本次优惠活动不适用于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或其他销售渠道提交的赎回申请, 或非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或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转 出业务。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客服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 公司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