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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增强(161036)

娱乐增强:关于旗下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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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增加
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1
年 3 月 9 日起,在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部分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的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的基金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在以下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富国创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富国周期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富国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富国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富国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富国积极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富国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0 富国新材料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富国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 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 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 富国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富国中证军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 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富国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富国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 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富国国家安全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富国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 富国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 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 富国转型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 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 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 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 富国稳进回报 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 富国宝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 富国研究优选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 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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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富国中证高端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 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 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 富国兴泉回报 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1 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 富国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 富国祥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 富国丰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及信息披露等约定,并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揭示 
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
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与存托凭证相关的风险 
1)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
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
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2)基金买入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入存
托协议,成为存托协议的当事人。存托协议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商议等方
式进行修改,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 
3)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红筹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不能以股
东身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人享有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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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分红、投票等权利。 
4)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
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存托
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人、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
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基金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 
5)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
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形,基金可能存在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6)存托人可能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7)存托凭证退市的,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
础证券,基金持有的存托凭证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
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基金提供相应服务等风险。 
2、与创新企业发行相关的风险 
创新企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账面值,或者高
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公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或者二级市场
交易价格。 
3、与境外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
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在境外上市的,还需要遵守境外上
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境内
股东和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的权益还可能受境外法律变化影响。 
2)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市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
公司大部分或者绝大部分的表决权由境外股东等持有,境内投资者可能无法实际
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 
3)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境内《证券法》提起证券诉讼,
但境内投资者无法直接作为红筹公司境外注册地或者境外上市地的投资者,依据
当地法律制度提起证券诉讼。 
4、与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 
1)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境内外上市的股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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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可能出现在一个市场正常交易而在另一个市场实施停牌等现象。 
2)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
研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制差异、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出现较大波动,
可能对境内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3)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在及将来境外发行的
股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市交易,或者公司实施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等行
为,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
格波动。 
4)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公司在境外发行
的相同类别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基金持有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暂不允许转换
为境外基础证券。 
 
二、增加 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增加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以下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 
序号 基金名称 C类份额代码 
1 富国周期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565 
2 富国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566 
3 富国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567 
1、上述 3只基金将增加 C类基金份额,形成 A类和 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
可以自主选择与 A类基金份额或 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
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上
述 3 只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了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
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上述 3只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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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 C类基金份额时,其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富国周期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国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 
富国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3、上述 3只 C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基金管理人规定,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其他销
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
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
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
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
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 元
(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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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
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份基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
额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
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约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本基金 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C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 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二)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增加基金份额类别、销售服务费条款,修订与增加 C 类 基金份额相关的条款,并将在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8 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 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 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 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确认已知悉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为准。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3月 6日


9 附件 1:富国创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 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发行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 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 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 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 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 10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创 新趋势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创新趋势主题相关股票及存 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 新增加: (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 的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于创新 趋势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 80%;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 占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 资于创新趋势主题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 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新增加: (1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11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四、估值方法 四、估值方法 新增加: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新增加: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2 附件 2:富国周期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无 新增加: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 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 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 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 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二 部 分


释 义 无 新增加: 52、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销售服 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 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53、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 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A类份额” 54、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一类基金份额,或简称“C类份额”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第 三 部 分


基 无 新增加: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3 金 的 基 本情况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 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在 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 额,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 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或者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调 整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增加 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 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14 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 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 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 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 少于 1.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计入基 金财产。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 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 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 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0%的赎 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 15 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 要的手续费。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回处理。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的限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 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 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 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 份额的限制。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16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各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如本基金 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别,则同 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 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如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 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的合 法权益。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 定的,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 ……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 定的,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根据法律法规的 要求调整该等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的除外; 17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的情 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且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设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类别; ……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的情 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且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销售或者增设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 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 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 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 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8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 于周期优势主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于周期优势主题相关的股票 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 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三、投资策略 新增加: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 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 托凭证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本基金定义 的周期优势主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本 基金定义的周期优势主题相关的股票及存托 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新增加: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 19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 舍五入。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基金合同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 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三、估值方法 …… 新增加: 1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基金合 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 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 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性。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 (含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 20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 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公告。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 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0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1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新增加: 10、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 提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21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 金财产中支付。 …… 新增加: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 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 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销 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及第 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 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 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 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 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 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调高基金销售 22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服务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调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需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 于新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 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 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 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 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 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 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 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 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23 行。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 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 分之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新增加: (十七)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 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24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 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25 附件 3:富国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分 基 金 的 投 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 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改革动力 主题相关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 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 的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可 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 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改 革动力主题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26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无 三、投资策略 新增加: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改革动力主题 相关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无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改革 动力主题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 …… 新增加: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三、估值方法 三、估值方法 新增加: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27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分 基 金 的 信 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新增加: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28 附件 4:富国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二 部 分 释义 无 新增加: 51、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 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2、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 金份额,或简称“A类份额” 53、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 金份额,或简称“C类份额” 5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 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新增加: 八、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29 基 本 情 况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 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 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 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 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 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 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不需要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30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 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 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 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 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 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 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 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 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 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 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 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 31 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 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 32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 八 部 分 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 定的,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 ……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 的,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 2、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33 ……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或者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 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 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减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类别;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 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低 销售服务费率;或者在不影响现有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 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 减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等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 定收益类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 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美丽中 国主题相关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资 产(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等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 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美 丽中国主题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4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美丽中国主题 相关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无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美丽中国 主题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 …… 新增加: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35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 0.001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内(含 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 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性。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位以内(含 第 3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36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定予以公 布。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按规定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五 部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新增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9、本基金从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销售服务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C 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37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 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 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8及第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 十 五 部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需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 迟于新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 告。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 调整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及调高基金 销售服务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 2 日前 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 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 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 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本基金 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别,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基金 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 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 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 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 38 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 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百分之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 39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五)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确认。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 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根据正文修订情况同步修订


40 附件 5:富国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 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 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 头寸的价值与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净风 险敞口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 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 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 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 寸的价值与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净风险敞 口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其中:权益类空 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41 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 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其他权益 类衍生工具组合负风险敞口暴露价值及其他 权益类工具空头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 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 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 组合正风险敞口暴露价值及其他权益类工具 多头价值的合计值。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 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和银行存款的比例不 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其他权益类 衍生工具组合负风险敞口暴露价值及其他权益 类工具空头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 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市值、买 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 组合正风险敞口暴露价值及其他权益类工具多 头价值的合计值。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 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本 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和银行存款的比例不超过 基金资产的 20%。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三、投资策略 ……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S)将按照对冲 工具的年化对冲成本(C)进行调整。 …… 本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如下: 对冲工具的年化 对冲成本(C) 股票投资组合比例 (S) C≤3% 50%<S≤95% C≥8% 0%<S≤50% 其他 30%<S≤80% 三、投资策略 ……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比例(S)将 按照对冲工具的年化对冲成本(C)进行调整。 …… 本基金的具体资产配置比例如下: 对冲工具的年化 对冲成本(C)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组合比例(S) C≤3% 50%<S≤95% C≥8% 0%<S≤50% 其他 30%<S≤80% …… 新增加: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42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与权益类 多头头寸的价值的净风险敞口不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 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 的合约价值、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组合负风 险敞口暴露价值及其他权益类工具空头价值 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 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 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组合正风险敞口暴露价 值及其他权益类工具多头价值的合计值。本 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占股票资产的 0-5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 单和银行存款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与权益类多 头头寸的价值的净风险敞口不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 券卖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市值、卖出股指期货 的合约价值、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组合负风险 敞口暴露价值及其他权益类工具空头价值的合 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 股票及存托凭证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 值、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组合正风险敞口暴露 价值及其他权益类工具多头价值的合计值。本 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 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 和银行存款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新增加: …… (1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 分


无 新增加: 四、估值方法 43 基 金 资 产估值 ……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44 附件 6:富国积极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 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允许发行的股票)、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港 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 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 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 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投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100%(开放期开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 行的股票)、存托凭证、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港 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 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100%(开 45 始前 1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 1个月内不受此 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本基金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投资于积极成长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在开放期内,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 5% 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放期开始前 1 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内不 受此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股票及存托 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本 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 的 0-50%,投资于积极成长主题相关股票及存托 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在开 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 46 占基金资产的 60%-100%(开放期开始前 1个 月至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内不受此比例限 制,但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本基金投资于港股 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投 资于积极成长主题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100%(开放期开始 前 1 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内不受此比例 限制,但在开放期内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本基金投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积极成长主题相关股票及存托凭 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四、估值方法 …… 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0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六)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 47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根据正文修订内容同步修订


48 附件 7: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备 选成份股和其他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 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国家债券、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备 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和其他股票。为更 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 非成份股(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 证)、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 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 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等)、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 49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 限制的情形除外。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 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 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 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 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新增加: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四、估值方法 ……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50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二 十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九)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51 附件 8:富国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 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 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 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地 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 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 等)、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 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权 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地方 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 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52 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0%–95%; ……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53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五)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1、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 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 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地 方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 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 等)、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1、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 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权 证、股指期货等)、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地方 政府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 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 二 十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54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 2、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95%;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 2、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 0%–95%;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无 新增加: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2、投资限制 ……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55 附件 9: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 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 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56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0%–95%; ……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57 产估值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二)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 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58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0%–95%;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无 新增加: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二)投资限制 ……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59 附件 10:富国新材料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 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 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 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材料、 新能源行业的股票合计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且分别投资于新材料或新能源 行业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20%……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 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等)……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 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其 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 的 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材料、 新能源行业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合计比例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且分别投资于新材 料或新能源行业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比例不低 60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20%……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 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于本基 金界定的新材料、新能源行业的股票合计比例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且分别投资于 新材料或新能源行业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2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 占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 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材料、新能源行业的股 票及存托凭证合计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且分别投资于新材料或新能源行业 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20%; …… 新增加: (1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无 新增加: 四、估值方法 …… 61 产估值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0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 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62 附件 11:富国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二 部 分 释义 新增加: 52、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 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 别,各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 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53、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不 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 金份额,或简称“A类份额” 54、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 金份额,或简称“C类份额”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 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 第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基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 63 本情况 况下,本基金可根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分设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各类基金份额按 照不同的费率计提费用,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如有), 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 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 及规则进行调整、或者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类 别的销售、或者调整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 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 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 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 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 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进行调整、或者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者调整某类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 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 64 与赎回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 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 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 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 取不少于 1.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 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 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 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 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5、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 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 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少于 1.50%的赎回 费,并将上述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 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 65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手续费。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 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 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 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 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 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顺延赎 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 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 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 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 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 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 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 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 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 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第 六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的 申 购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66 与赎回 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第 七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当 事 人 及 权 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如本基 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别, 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会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 定的,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 …… (2)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且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 赎回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 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 的,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 (2)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且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 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 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67 增设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 销售或者增设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 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 存款、通知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 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消费升级主题相关的股 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 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 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 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 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消费升级主题相关的股 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 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68 ……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 定义的消费升级主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于本基 金定义的消费升级主题相关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新增加: ……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69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 舍五入。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基金合同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 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 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 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 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基金合同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 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 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 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性。当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 第 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 (2)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 70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 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 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0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1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新增加: 10、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 的销售服务费;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 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新增加: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C 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 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71 H=E×0.4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 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销售机构。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及第 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费 用 与 税 收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 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此项调整须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 人必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 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整基金 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调高基金销售服务 费率,此项调整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刊登公告。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的 收 益 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 72 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 于面值。 3、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如 本基金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增减基金份额类 别,则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在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 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前在指定媒介 公告。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 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 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 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在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 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但应于变更实施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 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 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 73 露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 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 百分之零点五; 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 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 (七)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16、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新增加: (十七)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 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 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74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 确认。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75 附件 12: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中证娱乐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 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 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 行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 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 于中证娱乐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中证娱乐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 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 银行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 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 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 76 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 投资于中证娱乐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证娱乐主题指数 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证娱乐主题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 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新增加: …… (2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77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二 十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六)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78 附件 13:富国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 ETF 基金份 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 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 票)、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 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 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等)、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 ETF 基金份额、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 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 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 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等)、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79 投资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 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 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新增加: 四、投资限制 ……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0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六)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80 附件 14:富国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 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 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81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0%–95%; …… (2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82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五)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83 附件 15:富国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允许发行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 行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 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 84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3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3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 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30%);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 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30%);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分 基 金 资 产 无 新增加: 四、估值方法 …… 85 估值 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 4、参与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根据正文修订情况同步修订


86 附件 16:富国中证军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和其他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 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 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家债券、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 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现金资产以 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 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备 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和其他股票。为更 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 非成份股(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债 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 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现金 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 87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 限制的情形除外。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 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因法律法规的 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 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 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 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 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 三、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 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 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 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新增加: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 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 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 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0%; …… (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 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 88 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不含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新增加: (1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四、估值方法 ……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二 十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十八)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89 附件 17: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 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固定收益类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精准医疗主 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 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 类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精准 医疗主题相关的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90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精准医疗主题 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精准医疗 主题相关的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 80%; ……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91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根据正文修订情况同步修订。


92 附件 18: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 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 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 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 的比例范围在 80%-120%之间。其中:权益类 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 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 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 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 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 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 例范围在 80%-120%之间。其中:权益类空头头 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市 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 93 资的权益类空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 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 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 资的权益类多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 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 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 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 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及债券(不含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投资的权益类空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 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 证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 他可投资的权益类多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 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 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 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有 价证券指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不含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 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 80%-120%之间。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 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 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 80%-120% 之间。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 卖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 94 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空头 工具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 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 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多头 工具的合计值; (2)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 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封闭期内的每个 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 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 购)等; …… 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空头工具 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 入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市值、买入股指期货 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多头 工具的合计值; (2)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 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 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 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无 新增加: 95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二)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96 附件 19:富国天博创新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 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无 新增加: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 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 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 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 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 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 凭证、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 (2)本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别包括股票、债券、 权证等。其中,股票类资产包括上市公司流 通股股票和未来可能出现的诸如中国预托凭 证之类的股权类证券;债券类资产包括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央行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回购协议以及 现金存款等。 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 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60%-95%;除股票以 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 …… (2)本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别包括股票、存托凭 证、债券、权证等。其中,股票类资产包括上 市公司流通股股票、存托凭证和未来可能出现 的股权类证券;债券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包括可转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 券、短期融资券、回购协议以及现金存款等。 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60%-95%;除 股票及存托凭证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浮动 范围为: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97 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中, 投资于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股票投资的 80%。本基金定义的创新 主题类上市公司为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知识与科技的运用对其发 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具备行业领先或技术 领先优势的上市公司以及经重组后将显现上 述特征的上市公司。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投资于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股票及存托 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的 80%。本基金定义的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为符合 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知识与 科技的运用对其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具备 行业领先或技术领先优势的上市公司以及经重 组后将显现上述特征的上市公司。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无 新增加: (四)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十)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7)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的 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60%-95%;除股票 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5%- 40%。其中,投资于创新主题类上市公司股票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 80%; (十)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7)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的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浮动范围为:60%-95%; 除股票及存托凭证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比例浮 动范围为:5%-40%。其中,投资于创新主题类 上市公司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的 80%; 十二、基 金 的 投 无 新增加: (十)投资限制 98 资 1、组合限制 …… (1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十四、基 金 资 产 的估值 无 新增加: (二)估值方法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十四、基 金 资 产 的估值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十八、基 金 的 信 息披露 无 新增加: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十三) 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99 附件 20:富国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 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 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 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 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 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 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 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 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 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 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 100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 中投资于内需增长主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于内需增长主题相关的股 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 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 托凭证的投资。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 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本基金定义 的内需增长主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 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投资于 本基金定义的内需增长主题相关的股票及存 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四、投资限制 …… (1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01 第 十 四 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无 新增加: 四、估值方法 …… 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三)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02 附件 21: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无 新增加: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 产(含含权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权证投资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存 托凭证、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 资产(含含权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证 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权证投 资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二)投资范围 …… 在满足债券投资比例要求的基础上,本基金 可以投资于非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一级市 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因可转债转股所 形成的股票、因持仓股票所派发或因投资可 (二)投资范围 …… 在满足债券投资比例要求的基础上,本基金可 以投资于非债券类金融工具,包括一级市场的 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 股票、因持仓股票所派发或因投资可分离债券 103 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二级市场股票和权 证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非 债券类品种,用以强化本基金的获利能力, 提高预期收益水平。 而产生的权证、二级市场股票、存托凭证和权 证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债 券类品种,用以强化本基金的获利能力,提高 预期收益水平。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六)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7)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含含权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投资于股票、权证等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 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六)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7)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含 含权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 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等权益类证券的比 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无 新增加: (六)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十四、基 金 资 产 的估值 无 新增加: (二)估值方法 …… 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104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十四、基 金 资 产 的估值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5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十八、基 金 的 信 息披露 无 新增加: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十三)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105 附件 22:富国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 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上市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 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 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衍 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的比例 占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高端制造行 业相关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 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存托凭证、 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权 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 证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高端 制造行业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106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 2、股票投资策略 (1)高端制造行业相关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高端制造行业为:1)为国民经 济和国防建设提供生产技术装备的具有高技 术、高附加值制造业;2)与上述行业密切相 关的行业,即为上述行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 行业。本基金投资于高端制造行业相关股票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2、股票投资策略 (1)高端制造行业相关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高端制造行业为:1)为国民经济 和国防建设提供生产技术装备的具有高技术、 高附加值制造业;2)与上述行业密切相关的行 业,即为上述行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行业。本 基金投资于高端制造行业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 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高端制造行业相关股票比 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 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高端制造行业相关 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 107 …… 新增加: …… (2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二)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08 附件 23:富国阿尔法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十、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 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 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 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 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 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 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 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 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 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 109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 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 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 (1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10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三)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根据正文修订情况同步修订。


111 附件 24:富国国家安全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 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 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 期融资券)、公募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权证、 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国家安全 主题相关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 资券)、公募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 货、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国家 安全主题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1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 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国家安全主题相关股票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国家安全主题相关 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新增加: …… (2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113 产估值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五)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14 附件 25:富国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 股票、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 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 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的投资比 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内地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科创板、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 证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115 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科技创新主题的股票合 计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科技创新 主题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合计比例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 定的科技创新主题的股票合计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投资比例占基 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其中投资 于本基金界定的科技创新主题的股票及存托 凭证合计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1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无 新增加: 116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三、估值方法 …… 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0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五)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117 附件 26:富国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中小盘股 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 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 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 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中小 盘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118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中小盘股票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中小盘股 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2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19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四)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 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 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 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中小盘股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中小 120 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盘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中小盘股票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中小盘股 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无 新增加: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二)投资限制 …… (2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21 附件 27: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 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 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的比例 占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城镇发展相 关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权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 股票)、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等)、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 证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城镇 发展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权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122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城镇发展相关股票比例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 金资产的 80%—95%,投资于城镇发展相关股票 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新增加: …… (2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23 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二)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24 附件 28:富国转型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 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 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等)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转型机遇 主题相关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 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 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转型 机遇主题相关的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125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转型机遇主题 相关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转型机遇 主题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 …… 新增加: ……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126 基 金 资 产估值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六)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27 附件 29: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 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 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 资产、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为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 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 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 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及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28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0%–95%; …… (2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129 产估值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二)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


130 附件 30:富国鑫旺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 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 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 QDII 基金、商 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下同)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 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 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 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 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 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 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下同)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 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 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 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131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 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 份额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 偏股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25%,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15%-30%。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 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 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基金权 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 偏股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25%,投资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15%-30%。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三、投资策略 …… 本基金设置稳健的目标风险水平,权益类资 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 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25%,投资比例为基 金资产的 15%-30%。 三、投资策略 …… 本基金设置稳健的目标风险水平,权益类资产 (包括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偏股混 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25%,投资比例为 基金资产的 15%-30%。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 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为基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存 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的比 132 金资产的 15%-30%; (3)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30%; …… 例为基金资产的 15%-30%; (3)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 和黄金 ETF)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30%; …… (2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八)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八)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 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九)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 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133 同 内 容 摘要 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 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 QDII 基金、商 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下同)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 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 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 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 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 QDII 基金、商品基金(含 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下同)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 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 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 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 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 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 份额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 偏股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25%, 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15%-30%。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 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 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本基金权 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 偏股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 25%,投资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15%-30%。 第 二 十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134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 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为基 金资产的 15%-30%; (3)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30%;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2)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存 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的比 例为基金资产的 15%-30%; (3)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 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 和黄金 ETF)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30%;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无 新增加: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二)投资限制 …… (2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35 附件 31: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 指期货、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 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 托凭证、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 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 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 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 136 新兴成长相关股票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投资于新兴成长相关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 的 60-95%;其中投资于新兴成长相关股票资 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 基金资产的 60-95%;其中投资于新兴成长相关 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2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六 部分 基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137 金 资 产 估值 …… 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六 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二 十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十五)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138 附件 32:富国稳进回报 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九、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 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 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 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银 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 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 府支持机构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 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银行 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139 资产的 60%,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基金资产的 4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产的 60%,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高 于基金资产的 4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 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四)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逆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 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投资 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其 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 资产的 5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逆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投资于股 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 股票资产的 50%); …… 140 (1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四、估值方法 ……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五)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141 附件 33: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 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无 新增加: (五)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 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 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 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 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十三、基 金 的 投 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 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 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 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 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 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30个交易 日内卖出。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 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存托凭证、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 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存托凭证、因可转 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 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 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存托 凭证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 起的 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十三、基 金 的 投 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142 十三、基 金 的 投 资 无 新增加: (六)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十五、基 金 资 产 的估值 无 新增加: (二)估值方法 …… 4. 存托凭证估值方法: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 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二十、基 金 的 信 息披露 无 新增加: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十四)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143 附件 34:富国宝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 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 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含中 小企业集合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含中小企业集 合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 业存单、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 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 144 股票、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存托凭证、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权证的比例不 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的比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四、投资限制 ……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45 第 十 四 部分 基 金 资 产 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四)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 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含中 小企业集合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含中小企业集 合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 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 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 业存单、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 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 146 同 内 容 摘要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股票、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 存托凭证、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权证的比例不 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的比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无 新增加: 五、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二)投资限制 ……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47 附件 35:富国研究优选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 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 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 短期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 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 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 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 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 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 定收益类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 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 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 148 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0%;权证投资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占基金资产的 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 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0%;权证投 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 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本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0%;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范围为 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 产的 0-95%);本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 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100%; …… 149 (2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六)投资于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执行。 ……


150 附件 36:富国中证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 ETF 基金份 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 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 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 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现金资 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 ETF 基金份额、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 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 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非标 的指数成份存托凭证、债券(国家债券、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 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权证、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无 三、投资策略 …… 新增加: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151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 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 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四、投资限制 …… 新增加: (1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三、估值方法 …… 新增加: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新增加: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52 附件 37:富国中证高端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 成份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包括一 级市场首次发行或增发)、固定收益资产(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 转换债券、公募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 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 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等)、衍生工 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证资 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 股(均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包括一级市场首次发行或增发)、存托凭证、固 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公募可交换债券、分离 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 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 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等)、衍生工 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 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 153 资于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 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投资于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 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新增加: ……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 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 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 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证高端制造主题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的 80%; …… (16)如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本基金在 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 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 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 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证高端制造 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 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16)如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本基金在任 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4 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 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 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 式回购)等; ……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存托凭证、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 式回购)等; 新增加: (2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三、估值方法 新增加: ……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二 十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新增加: (十五)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55 附件 38:富国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 ETF 基金份 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 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 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 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等)、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 ETF 基金份额、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 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 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 非标的指数成份存托凭证、债券(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 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无 三、投资策略 …… 新增加: 156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 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 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 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 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 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 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 有价证券指股票、存托凭证、债券(不含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 新增加: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四、估值方法 …… 新增加: 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9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0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157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新增加: (十六)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58 附件 39:富国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八 部 分


基 金 转 型 的情况 二、基金的投资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 成份股和替代性股票。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 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其他股票(包括主 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 具(股指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二、基金的投资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 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 和替代性股票。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 基金还可投资于其他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 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货等)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159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资于 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 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 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 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 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 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 托凭证)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 (三)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按照创业板指数的成份股组 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 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 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 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新增加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160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 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 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二、基金的投资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 8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和 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 80%; 无 二、基金的投资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中投资于创业板指数成份 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占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 新增加: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 成份股和替代性股票。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 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其他股票(包括主 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家债券、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 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和替代性股票。为了更 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其他股 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 括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 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 161 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 具(股指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 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无 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 衍生工具(股指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 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三、投资策略 …… 新增加: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 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 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 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162 (1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 十 七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二 十 一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63 附件 40:富国兴泉回报 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无 新增加: 九、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允许发行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 (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 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 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在 AA(含) 以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发 行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 (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次 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 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在 AA(含)以 上。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164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35%–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5%–80%(其中,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 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三)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四、投资限制 ……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5%–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 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四、投资限制 ……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35%–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 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 165 …… ……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无 四、投资限制 新增加: (1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十四、基 金 资 产 估值 无 新增加: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十四、基 金 资 产 估值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十八、基 金 的 信 息披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166 附件 41: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中证医药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 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 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 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 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中证医药主题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国 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 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 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 银行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 期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167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 于中证医药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 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 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 投资于中证医药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证医药主题指数 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 金资产的 80%; ……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 四、投资限制 …… (1)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证医药主题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 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 168 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 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 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 存托凭证、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四、投资限制 新增加: (2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六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二 十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五)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69


170 附件 42:富国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 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无 新增加: 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 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 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 存托凭证、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 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 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171 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 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 应调整。 ……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 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 整。 ……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四、投资限制 ……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 四、投资限制 …… (1)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为 0%-95%; …… 十二、基 金 的 投 资 无 四、投资限制 新增加: (2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72 …… 十四、基 金 资 产 估值 无 新增加: …… 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十四、基 金 资 产 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十八、基 金 的 信 息披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173 附件 43:富国祥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 订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 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 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 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 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 换债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同时投 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 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 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固定 收益证券品种,本基金同时投资于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 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174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每个开放期 的前 1个月和后 1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 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投资于股票、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和后 1 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 组合比例的限制;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 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 第 十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三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 (2)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四、投资限制 …… (2)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第 十 三 部 分


无 四、投资限制 新增加: 175 基 金 的 投资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三、估值方法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五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九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二)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176 附件 44:富国丰利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 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一 部 分 前言 无 新增加: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 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 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 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 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 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 存款等)、同业存单、股票(包括中小板、创 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 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 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 短期融资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 单、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 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 177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股票、权证等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 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存托凭证、权证等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 的 2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 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无 新增加: 三、投资策略 ……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 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 证的投资。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投资 四、投资限制 ……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四、投资限制 ……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权证等资 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第 十 二 部 分


基 金 的 无 四、投资限制 新增加: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 178 投资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无 新增加: …… 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 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资 产估值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7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 估值错误处理; 第 十 八 部 分


基 金 的 信 息 披 露 无 新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四)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 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 第 二 十 四 部 分


基 金 合 同 内 容 摘要 根据正文修订情况同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