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保兴健康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查看PDF公告
1 华泰保兴健康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感谢您对华泰保兴健康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关注。 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华泰保兴健康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基本情况与运作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对相关风险提示如下,请认真阅 读。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 精选层挂牌股票的投资,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挂牌公司经营风险、 挂牌公司降层风险、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精选层市场股价波动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 建议您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本基金。同时,请您确认本人风险承受能力、预计的投 资期限、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相匹配,并自愿承担因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本人风险承受能力变 更带来的一切影响和后果。如您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投资目标与本基金不匹配,请您 确认本人自愿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影响和后果,并已充分了解本基金特征。本基金不承诺保 本,投资本基金可能承担本金亏损的风险。 一、本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大类资产配置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将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工业增 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数据变化等;(2)微观经济指标,包括各行业主要 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盈利预期等;(3)市场指标,包括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 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及其变化等;(4)政 策因素,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及其它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上述指标与因素,动态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 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控制市场风险,提高配置效率。 (二)股票投资策略 1、健康消费主题的界定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人民对于高水平 的健康消费需求日益广泛,健康的消费理念、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逐渐深入到人民的日常生 2 活。人民不仅对物质消费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更加关注能够促进身心健康、精神愉悦的消 费领域,由此推动了为人类提供健康优质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产业迅速发展。 (1)本基金主题行业的设置依据 本基金以健康消费为投资主题,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行业分类标准》,目前一共有 一级行业分类10个、二级行业分类26个、三级行业分类72个,四级行业分类161个,从中选 取促进民众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的消费行业。 (2)本基金主题行业的选取标准 本基金投资的健康消费主题行业是指在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上升这一背景下, 受益于居民可支配收入逐步增加,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健康消费需求日益扩大,从而能够满 足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健康需求的行业,包括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农林牧渔、 生物医药、汽车、休闲服务、传媒、商业贸易等行业。 本基金在上述主题行业中重点选取推动居民身体和心理健康,提高居民生命质量,促进 居民精神愉悦的上市公司,如生产健康食品饮料、健康纺织、健康家居、健康农产品、医疗 保健用品与设备、绿色健康汽车以及提供健康休闲娱乐服务、构建健康商业综合体的企业。 随着产业升级、经济转型、消费习惯变迁以及技术创新,健康消费主题投资的行业范围 也将随即发生变化。本基金将通过对居民需求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的跟踪研究,适时调整健 康消费主题所覆盖的行业范围。经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可纳入健康消费相关行业股票库。 2、个股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力争在最佳时机选择估值合理、基本面优良且具有持续 成长潜力的股票进行适度的优化配置,以获取超额收益。 (1)构建健康消费主题初选股票池 根据健康消费主题的界定及行业的配置,基金管理人确定针对沪深两市符合健康消费主 题产业特征的全部上市公司,剔除其中不符合投资要求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公 司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筛选得到健康消费主题初选 股票池。本基金健康消费主题初选股票池将不定期地更新,动态纳入符合本基金要求的上市 公司。 (2)构建健康消费主题备选股票池 本基金将综合评估健康消费主题初选股票池内各只股票的成长性、价值性及盈利性,其 中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增长率、现金流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市 盈率、市净率、PEG、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净利率、投资资产回报率等,从中选择具有核 3 心竞争优势和长期持续增长模式的公司,组成本基金健康消费主题备选股票池。 (3)构建健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池 在备选股票池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公司的资本结构、经营模式、创新能力、 产品市场空间等多方面的运营管理能力,判断公司的核心价值与成长能力,选择具有良好经 营状况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精选股票池。具体评估标准如下: ①公司财务管理能力较强,现金收支安排有序,主营业务稳定,收入及利润保持 合理 增长,资产盈利能力较高,净资产收益率处于领先水平; ②公司具有合理的资本结构,公司管理规范,企业家素质突出,具有充分市场化 的管 理层激励机制和科学的管理组织架构; ③公司发展战略清晰,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创新能力和优良的核心竞争力, 其创 新持续能力较强,产品市场需求空间较大。 3、动态调整和组合优化策略 本基金管理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发展状况及国家相关政策因素对 配置的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动态调整。此外,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风险特 性,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 4、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流动性良好的优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两方面进行研究筛选,选取公司赛道空间较大,有一定收入规模,商业模式、潜在盈利能 力和持续性较好,市场地位稳固、竞争优势明显的个股进行配置。 (1)定性分析 本基金将以公司未来的预期成长性为核心,从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在行业 中的竞争地位、公司的创新能力、商业模式、市场竞争力、公司治理结构等多角度研判公 司的成长质量和成长可持续性,精选具有良好成长潜力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纳入本基 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此外,本基金还将关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股票的交易活跃度和公 司的股权分散度。 (2)定量分析 ①盈利能力分析。本基金重点考察主营业务收入、ROE、经营现金流等关键指标,以衡 量公司各个阶段的盈利能力。 ②成长能力分析。本基金采用年复合营业收入增长率或者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考察公司 的成长性。 4 ③估值水平分析。本基金考察企业贴现现金流以及内在价值贴现,结合市盈率(市值/ 净利润)、市净率(市值/净资产)、市销率(市值/营业收入)等指标衡量股票的价值是否 被低估,寻找股票的合理价格区间。 5、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发行人有关 信息披露情况和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精 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 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持续跟踪,结合不同债券品种的到期收益率、流动性、市场规模等情况, 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信用债策略、可转债策略等多种投 资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并根据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息差变化的预测,对债 券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对未来市 场的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判,进而主动调整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以达到提高债券组合收益、 降低债券组合利率风险的目的。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 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 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在确定债券组合的久期之后,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收益率曲 线可能发生的形状变化。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外,还将 考虑债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 利率等,进而形成一定阶段内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的预期,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 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类属配置策略 债券类属配置策略是通过研究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货币市场及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 以及不同时期市场投资热点,分析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券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 差水平、信用变动、流动性溢价等要素,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 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配置比例。 5 4、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的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收益的信用利差。基准收益率 主要受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的影响,信用利差的影响因素包括信用债市场整体的信用利差水 平和债券发行主体自身的信用变化。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本基金将分别采用基于信用利差 曲线策略和基于信用债信用分析策略,判断信用债市场信用利差和信用评级的合理性、相对 投资价值、投资风险和未来趋势,确定信用债券的配置。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转债)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 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可转债的选择结合其债性和股性特征,在对公司 基本面和转债条款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估值分析,投资于公司基本面优良、具有较高安全 边际和良好流动性的可转换债券,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四)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在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 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 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在进行套期保值时,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 过资产配置和品种选择进行谨慎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是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 水平,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 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 择经风险调整后相对价值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 1、投资比例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健康消费主题相关行业股票 6 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投资于新三 板精选层股票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健康消费主题相关行业 股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1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证券规模的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 7 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10%;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 票总市值的20%; 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 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19)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 基金资产的60%-95%; (2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 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1)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2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第(22)项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4)本基金基金财产在新三板市场中仅限于投资精选层股票。所投资新三板精选层 挂牌公司被调出精选层的,自调出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得新增投资该股票,并应当逐步 将该股票调出投资组合。基金所投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因转板上市被调出精选层的除 外; (25)本基金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 8 过该股票的5%,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 定的比例限制。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挂牌公司或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20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 (26)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计算;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除第(2)、(13)、(22)、(23)、(24)、(25)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 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但须提前公告。如本基金增加投资品种,投资限制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为准。 三、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股票,会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性风险、挂牌公司经营风险、挂牌公司降层风险、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精选层市场股 价波动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特有风险。 四、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与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因投资的债券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或交易对手违约产生的信用风险;因内部控制缺陷、操 9 作失误或系统故障所造成的操作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健康消费主题相关行业特有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健康消 费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本基金面临特定行业的风险暴露。本 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健康消费主题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须承担政府政策调整、技术 改革、产业升级、消费习惯变化、人口结构变化、生活方式变化等影响因素带来的行业风险。 当健康消费主题相关行业的股票整体表现较差时,本基金的收益可能低于其他混合型基金。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因此存在因投资股指期货而带来的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 (2)市场流动性风险:当基金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量而产生的风险。 (3)结算流动性风险:基金保证金不足而无法交易衍生品,或因指数波动导致保证金 低于维持保证金而必须追缴保证金的风险。 (4)基差风险:期货市场价格与标的价格不一致所产生的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不愿或无法履行契约的风险。 (6)作业风险: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损 失。 3、参与科创板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科创板上市企业交易的股票时,会面临科创板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集中投资风险、退市风险及其他 风险,基金净值可能会因此遭受不利影响或损失。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流动性风险 由于参与科创板投资有一定的门槛要求,科创板的投资人可能以机构投资人为主。机构 投资人在投资决策上具有一定的趋同性,将会造成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2)集中投资风险 科创板将集中以成长性的科技创新企业为主。由于投入规模大、技术迭代快、盈利周期 长等行业特点,科创板企业的收入及盈利水平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开发行时和上 市后仍无法盈利的情形。 (3)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的标准、程序和执行较主板更为严格: 10 ①退市情形更多:当上市公司出现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 重大缺陷的情形,将直接导致退市; ②退市时间更短:因科创板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因此存在对应当退市的企 业直接终止上市的情形; ③执行标准更严:当上市公司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时,可能会直接导致退市。 (4)其他风险 ①公司治理风险。科创板股票发行实行注册制,上市条件与主板不同,科创板上市公司 的股权激励制度更为灵活,可能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②股价波动风险。科创板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 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股价可能会表现出比 A 股其他板块更为剧烈的波 动; ③境外企业风险。在境外注册的红筹企业可以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在科创板上市,其在 信息披露、分红派息等方面可能与境内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④存托凭证特别风险。存托凭证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但持有人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 境外基础证券。 4、本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风险 (1)流动性风险:由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的投资者门槛较高,股票流动性弱于其他 A 股板块,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新三板精选层股票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存在基金 持有股票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2)挂牌公司经营风险:由于精选层企业规模标准低于 A 股相关市场板块准入标准, 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在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核心技术、经营、管理团队稳定性,财务数 据稳定性及企业应对外部政策、市场等风险的水平上具有较大的经营风险,由此可能导致 基金持仓股价的较大负向波动。 (3)挂牌公司降层风险:新三板市场由包括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在内的多层次市 场组成,精选层挂牌公司在不具备相应条件后具有较大的降层风险,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 不利影响。 (4)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根据新三板市场过往运行情况,新三板挂牌企业存在相 对 A 股相关市场更大的摘牌风险,由此对基金流动性管理、资产处置带来了更大的风险管 理压力,更大的终止挂牌风险也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11 (5)精选层市场股价波动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 全国股转系统对连续竞价股票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为 30%,精选层股票采用 连续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大于包括创业板和科创板在内的 A 股市场相关板块,可能给基 金净值带来较大的波动风险。 (6)投资集中风险: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主要属于创新成长型企业,其商业模式、 盈利、风险和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因此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来降低风险,若股票 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较大波动。 5、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除面临与境 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 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 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 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 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 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 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五、认真分析自己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需求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为 R3。不同销售机构因其采取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 法的差异,对同一产品风险级别的评定也可能各有不同,投资者在购买本基金时应按照销售 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并须及时关注销售机构对于本基 金风险等级的调整情况。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 进行投资。 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申购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 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信息。 12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