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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可转债债券(005771)

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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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 2月 25日 
送出日期:2021年 2月 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可转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5771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8-31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孙慧女士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8-08-31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6-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可转换债券的积极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
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国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国债期货、
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
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行业
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定性分
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
将积极主动地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和权益类资产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
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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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沪深300指数收
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可转换债券主题的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普通
债券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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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0.80% - 
1,000,000≤M<2,000,000 0.50% - 
2,000,000≤M<5,000,000 0.30% - 
M≥5,000,000 按笔固定收取,
1000元/笔 
- 
赎回费 
N<7天 1.50% - 
7天≤N<365天 0.10% - 
365天≤N<730天 0.05% - 
N≥730天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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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费 0.20%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可转债主题的债券型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为可转债主题的债券
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
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尤其是可
转债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2、投资股票的风险,本基金还参与股票投资,因此,本基
金也将面临股票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3、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4、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1)
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5、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
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6、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7、
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所资金前端控制带来的风险等
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