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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3个月定开债券(005338)

《兴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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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亿元,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 续。 《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 应当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亿元,基 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 续。 《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 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 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 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 5、《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60个工作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