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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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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丰富基金投资品种, 满足投资者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
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信
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旗下4只公募基金就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事宜修
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
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增加投资存托凭
证的风险揭示。本次修订将自2021年2月10日起正式生效。现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
明书(更新)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基金列表
序号 基金全称
1 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 信诚惠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 中信保诚安鑫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方案
(一)在《基金合同》前言部分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内容如下: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
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
具体内容。”
(二)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
证” 。
(三)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投资组合限制中增加存托
凭证投资限制,内容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或“本基金投资存
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四)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投资章节补充存托凭证相关投资策略,内
容如下: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深入研究基础证券投资价值,选择投
资价值较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五)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估值对象中增加“存托
凭证” 。
(六)在《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估值方法中增加存托凭
证的估值方法,内容如下: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七)在《招募说明书》(更新)的“重要提示”和“风险揭示”部分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
风险揭示,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部分: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
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基金管理人虽然已制定了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
度,但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
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
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
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
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 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
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
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
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投资于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
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
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
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
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
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三、重要提示
本次修订《基金合同》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
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
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1年2月10日起生效。本公司于公告
日在本公司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免长途费用)
本公司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4只基金修改法律文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
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