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 发[2017]第13 号)、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等有 关规定,经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21年2月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 的华夏幸福相关债券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债券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 管银行协商,若后续恢复合同约定的估值方法,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