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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景泰鑫利纯债(006764)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 月 2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7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1月 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 1月 2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 1月 28日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
公告。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 1份(其他销售 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 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 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 企业大厦 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邮政编码:100033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 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 “机构投资交易平台”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或 https://i.yypt.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网址:fi.cm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55 4.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9年 2月 21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 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转换费 率优惠 自 2021年 1月 28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转换本基金的, 享受转换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 或公司网站。 二、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 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 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 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


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 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 规定。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景 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 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 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