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074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红塔红 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1月2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1.355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66,106,547.1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19,831,964.1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3.0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1年第一次分红 注:根据《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 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至多六次,每 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30%;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1月29日 除息日 2021年1月2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2月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21年1月2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 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用。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 式。 4、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2月2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5、 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 为准。投资者如需修 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即2021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结 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 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tamc.com.cn) 2、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 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