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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锐富(168102)

九泰锐富:关于第五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关于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场内简称:九泰锐富) 
基金主代码 168102 
基金运作方式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场内
份额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可上市交易;场外份
额每年定期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合同生
效后第五个年度对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2月 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1年 2月 3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 2月 3日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原则和申请的确认 2.1 申购与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五年内(含第五年),场内份额不开放申购、赎回 业务,但可上市交易;场外份额每年定期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业务,此开放日为 受限开放日,受限开放日为每个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年度对日的前一个工作日,赎 回预约期为受限开放日的前四个工作日。 2 2021 年 2 月 3 日为本基金第五个受限开放日,销售机构(仅场外)赎回预 约期为 2021年 1月 28日至 2021年 1月 29日、2021年 2月 1日至 2021年 2月 2日。 投资者在受限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 申购与赎回的办理原则 (1)“未知价”原则,在本次预约赎回期和受限开放日,场外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以受限开放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场外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场外份额受限开放出现部分确认的情况时,遵循“按比例确认原则”, 即按照“受限开放日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与“赎回预约期和受限开 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预确认比例,按照该比例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 确认;在受限开放日结束后,本基金需保持基金总份额基本不变。 2.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整个赎回预约期内和受限开放日收到的基金赎回与受限开放日收到的申购 申请于受限开放日按照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统一进行确认;在受限开放日结束后, 本基金需保持基金总份额基本保持不变。 在受限开放日,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需遵循如下规定: 1)“赎回预约期与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大于“受限开放日 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则对申购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同时将 按照“赎回申请份额”和“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基本相等的原则对所有 有效的赎回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 2)“赎回预约期与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小于“受限开放日 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则对赎回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同时将 按照“赎回申请份额”和“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基本相等的原则对所有 有效的申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 3)“赎回预约期与受限开放日的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数量”等于“受限开放日 3 有效申购扣费后预成交份额数量”,则对申购和赎回的有效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包括该日) 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赎回预约期内赎回申请以受限开放日当天作为 T 日)。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 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 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场外申购基金,每个交易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申 购金额为 1,000 元,追加申购没有最低金额限制;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单笔 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0元;本基金管 理人电子交易平台每个交易账户单笔首次最低申购限额为 1,000 元,单笔追加申 购没有限额。本基金存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申购金额限 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费用项 单笔金额(M) 收费标准 申购费(场外)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300万元 1.0% 4 300万元≤M<500万元 0.5% M≥500 万元 每笔 1,000元 3.3 本基金场内份额不开放本次受限开放日的申购。 3.4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于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 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 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具体如下表: 费用项 持有期限(Y) 收费标准 赎回费(场外)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365日 0.50% 365日≤Y<730日 0.25% Y≥730日 0 4.3 本基金场内份额不开放本次赎回预约期和受限开放日的赎回。 4.4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5 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场外持有期少于 3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 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场外持有期在 30日以上(含)且少于 90日(不 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场外持有期 在 90日以上(含)且少于 18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 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场外持续持有期 180日以上(含)的投资者所收取赎 回费用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 续费。 (2)投资者份额的具体持有时间记录以中登系统记录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8号院 1号楼 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1栋西侧一层客户服务部 法定代表人:卢伟忠 联系人:桑珊珊 电话:010-57383818 传真:010-57383894 网址:http://www.jtamc.com/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 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http://www.jtamc.com/ 6 (3)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开源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 7 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6.1 本基金本次受限开放日为 2021年 2月 3日,即在该开放日开放时间内 受理本基金场外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 2021年 1月 28日至 2021年 1月 29日、2021年 2月 1日至 2021年 2月 2日赎回预约期间,场外销售机构可以受理赎回申请的预约,但所有赎回申 请均在受限开放日即 2021年 2月 3日进行受理。 自 2021年 2月 4日起,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接受场内、场外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并继续上市交易,场外基金简 称变更为“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LOF)”,场内基金简称与基金代码不变, 场内简称为“九泰锐富”,基金代码为“168102”。本基金自转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之日起开始办理场内与场外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在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在赎回预约期(2021年 1月 28日至 2021年 1月 29 日、2021年 2月 1日至 2021 年 2月 2日)与受限开放日(2021年 2月 3日) 提交的赎回申请,本基金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 2021 年 2 月 4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2021年 2月 5日后(包括该日) 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前述 投资者可能无法在本基金转型为九泰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2021年 2月 4日)后(含当日)及时对赎回预约期与受限开放日提交 的赎回申请进行重复提交,具体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并妥善安排申购、赎回等事宜。 6.2 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赎回预约、申购、赎回事务时,具体 8 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3 风险提示:请投资者参阅基金管理人在 2021年 1月 26日发布的“九泰 锐富事件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风险 提示公告”。 6.4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办理受限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投 资者也可拨打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或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咨询相关事 宜。 6.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基金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 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