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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兴利定开债券(002265)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4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2020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 1月 22日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 15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年 1月 20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0年 10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交易代码 00226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1月 1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81,014,047.27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宏观分析和信用分析相结合,积极配置优质 债券,并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基 础上力争获取稳定的超额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 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债 券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从而 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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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年 10月 1日 - 2020年 12月 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12,144,843.74 2.本期利润 11,610,547.8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9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262,600,832.9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9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93% 0.03% 1.31% 0.05% -0.38% -0.02% 过去六个月 0.58% 0.04% 0.52% 0.07% 0.06% -0.03% 过去一年 2.24% 0.06% 3.05% 0.10% -0.81% -0.04% 过去三年 15.24% 0.05% 17.72% 0.08% -2.48%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83% 0.06% 19.36% 0.08% -1.53%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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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6年 1月 13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颜昕 基 金 经 理。鑫元 兴利定期 2016年 1月 13日 - 8年 学历:工商管理,硕 士。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5 页 共 15 页


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裕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鑫元 聚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招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合利定期 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 金经理 格。从业经历:2009 年 8 月起任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 场部、金融同业部交 易员。2013年 9月加 入鑫元基金担任交易 员,2014 年 2 月至 8 月担任鑫元基金交易 室主管,2014年 9月 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 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2015年 6月 26日 至 2020年 11月 25日 担任鑫元安鑫宝货币 市场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5年 7月 15日 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 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月 13日起担任鑫 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原鑫元兴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2日至 2019年 1月 21 日担任鑫元合享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原鑫元合享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月 2日至 2019年 8月 30日担任鑫元合 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原鑫元合丰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3 月 9 日至 2019年 10月 22日担 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年 6月 3日 至 2019年 10月 22日 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6 页 共 15 页


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 13日起担任鑫元裕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担任鑫 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 10月 27日起 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鑫元招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1月25日担任鑫元瑞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鑫元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7年 3月 17日至 2019年 10月 29 日担任鑫元添利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鑫元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7年 12月 13日至 2019年 10月 15 日担任鑫元广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8年 3月 22 日至 2019年 10月 11 日担任鑫元常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 4月 19 日 起担任鑫元合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 5月 25日 至 2019年 10月 29日 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7 页 共 15 页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 7月 11日 至 2019年 10月 11日 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年 1月 24日 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 担任鑫元荣利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 3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担任鑫元承利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担任鑫元悦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 5月 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担任鑫元永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 7月 5日至 2020年 8月 12 日担任鑫元恒利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 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8 页 共 15 页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鑫 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对本基金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 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 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四季度,国内经济复苏进程持续,海外美国大选落地、不确定性消除,疫苗进度超预期 导致大宗商品上涨。国内债市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0月无主线震荡,资金面继续收紧,存单收 益率继续走高;11月永煤违约事件冲击,流动性分层加剧,债券收益率整体上行,10年国债突破 3.3%关口,11月底意外投放 MLF,存单利率见顶;12月流动性宽松回暖行情,央行连续释放宽松 信号,超额续作 MLF,12月中旬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不急转弯”的信号,同时在央行四季 度例会提出“巩固利率下降成果”,年底资金面持续宽松,市场平稳跨年,叠加国内疫情有所反 复,一步步带动 10年国债自 11月中高点下行超过 20BP。本基金在报告期内以配置中短久期高评 级信用债票息策略为主,利率债波段操作为辅,努力获取相对较为稳定的收益。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9 页 共 15 页


预计元旦后资金面仍会维持宽松,人民币持续升值也会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边际宽松预期; 年初配置需求释放,有望接力,延续债市反弹行情。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9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93%,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383,278,000.00 98.59 其中:债券


1,330,498,000.00 94.82 资产支持证券


52,780,000.00 3.76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71,188.51 0.20 8 其他资产


16,971,896.01 1.21 9 合计





1,403,121,084.52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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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19,489,000.00 88.6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184,000.00 1.60 4 企业债券 162,169,000.00 12.8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48,840,000.00 3.87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330,498,000.00 105.38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091900026 19中国华 融债 01(品 种一) 1,000,000 100,370,000.00 7.95 2 1920049 19成都银 行二级 1,000,000 99,700,000.00 7.90 3 1921030 19深圳农 商二级 01 800,000 78,080,000.00 6.18 4 2020004 20长沙银 行小微债 01 700,000 69,720,000.00 5.52 5 1820027 18重庆银 行 01 600,000 60,714,000.00 4.81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15 页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8965 中联 4A1 500,000 37,225,000.00 2.95 2 137117 徐租 7A1 300,000 15,555,000.00 1.23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于 2020年 1月 16日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 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 长沙中心支行于 2020年 2月 18日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 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15 页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于 2020年 1月 20日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 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于 2020年 4月 2日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 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 银行于 2020年 2月 10日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 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2,197.6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969,698.3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971,896.01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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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81,014,155.7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08.4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81,014,047.27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9,732,386.14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9,732,386.14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0.82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持 有本基金 9,732,386.14份。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15 页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 9,732,386.14 0.82 9,732,386.14 0.82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9,732,386.14 0.82 9,732,386.14 0.82 3年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 构 1 20201001-20201231 1,171,263,179.46 0.00 0.00 1,171,263,179.46 99.17%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 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 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 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 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 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在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鑫元兴利定期开放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15 页


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因此,在极端情况下, 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继续存续产生决定性 影响。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