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中企:关于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停复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业务期间停复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并于 2020年 11月 18日发布《关 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2020年 12 月 2日发布《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恒中企 A份额和恒 中企 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 为 2020年 12月 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恒中企 A份额(场内简称:恒 中企 A,场内代码:150175)、恒中企 B份额(场内简称:恒中企 B,场内代码: 150176)折算成场内银华恒生中企份额(场内简称:恒生中企,场内代码:16183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 关业务规定,恒生中企份额将于 2021年 1月 4日暂停交易,并将于 2021年 1 月 5日开市之后恢复交易。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