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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配售(501186)

关于华夏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五个受限开放期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 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
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五个受限开
放期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 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华夏 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LOF)(扩位证券简称:华夏配售 LOF)
基金主代码 5011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7月 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夏 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华夏 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1年 1月 5日
  注:本次受限开放期内,本基金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场外申购业务。
  2日常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2021年 1月 5日至 2021年 1月 11日为本基金第五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
场外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场外申购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
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申购费)。
  基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原则,本基金在此次受限开放期内设定申购总规模上限及单日申购规模上限。
申购总规模上限为本基金成立时规模的 5%,即 566,116,701元,单日申购规模上限为本基金成立时规模的
1%,即 113,223,340元。若本次受限开放期内某一开放日的有效申购金额超过本基金单日申购规模上限,
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进行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
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 0.6%的前端申购费,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结算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销售机构
  本次受限开放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场外申购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号东环广场 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 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号住邦 2000商务中心 1号楼一层(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 103(100102)
  电话:010-64709882
  传真:010-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 1902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 40层 02室(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 30层 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9)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B区 4层 G05、G06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0)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 5305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1)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2)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号中海国际中心 B座 1栋 1单元 14层 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13)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
理本基金场外申购业务的规则、流程等以本公司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本公司网
址:www.ChinaAMC.com。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受限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已自 2019年 3月 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受限开放申购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
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进行查询。
  (3)投资者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
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
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
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
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
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