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优惠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南方基金关于电子直销平台相关 业务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6月 30 日止,在电子直销平台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汇款交易方式,认购、申购本 公司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方 式定投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 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方式申购或定投本公 司旗下智投宝、养老宝基金组合;在电子直销平台进行基金转换或非货币基 金赎回转购其他基金,执行相关费率优惠。具体方案如下: 一、货币基金快速转购业务费率优惠方案 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6月 30日,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 平台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方式认购、 申购本公司发起募集或者管理的其 他前端收费的公募基金,认购、申购费享受 0.1折费率(固定费率除外)以及 积分抵扣手续费优惠, 其中积分抵扣手续费优惠方案的具体内容以本公司 电子直销平台说明内容为准; 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6月 30日,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 平台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方式认购、 参与本公司发起募集或者管理的资 产管理计划,认购、参与费享受 0费率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6月 30日,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 平台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方式定投本公司旗下其他前端收费的公募基 金,享受 0申购费费率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6月 30日,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 平台通过货币基金快速转购方式申购或定投本公司旗下智投宝、 养老宝基 金组合产品,享受 0申购费费率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基金认购、申购、定投业务受理日发起的 货币基金快速转购申请, 本公司于当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赎回及 目标基金认购、申购、定投申请。投资者使用的货币市场基金份额须为电子 直销平台可用份额。详细业务规则请参照《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平台货币基金快速转购业务规则》。 二、汇款交易费率优惠方案 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6月 30日,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 平台通过汇款交易认购、 申购本公司发起募集或者管理的前端收费的公募 基金,认购、申购费享受 0.1折费率优惠(固定费率除外)以及积分抵扣手续 费优惠, 其中积分抵扣手续费优惠方案的具体内容以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说 内容为准。 明 本公司指定的汇款交易收款账户: 户 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银行帐号:4000020419200076106 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6月 30日, 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 平台通过汇款交易方式认购、 参与本公司发起募集或者管理的资产管理计 划,认购、参与费享受 0费率优惠(固定费率除外)。 本公司指定的汇款交易收款账户: 户 名: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喜年支行 银行帐号:4000032419200784024 三、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方案 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6月 30日, 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已开 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产品,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进行基金转换时,申 购补差费率为 0。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按标准费率收取该基金的 赎回费用(如有部分特殊产品参与赎回费率优惠的,以具体公告为准)。 四、非货币基金赎回转购费率优惠方案 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 2021年 6月 30日,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使用非货币基金赎回转购本公司发起募集或者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的公募 基金,认购、申购费享受 0.1折费率(固定费率除外)。 五、本公告中涉及的费率优惠包括前端认购费、申购费、转换时申购补 差费,不包括赎回费,敬请留意。 六、投资者管理型投顾账户通过电子直销平台交易本公司自有产品时, 费率优惠以投顾业务相关费率优惠公告为准。 电子直销平台相关业务费率 优惠方案如有变化,或有特殊基金产品不适用上述费率优惠方案,将另行公 告。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免长途话费)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交易业务前, 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 和规则,了解电子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转购业务的业务规则和固有风险,投 资者应慎重选择, 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交易信息, 特别是账号和密 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