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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母基(168203)

钢铁母基: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28日 
送出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融钢铁(场内简称:中融钢
铁) 
基金代码 168203 
基金管理人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1月01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赵菲 2021年01月01日 2008年08月01日 注:本基金由中融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而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严谨的数量化管理和严格的投资程序,力争 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3 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实现对国证钢铁行业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证钢铁行业指数的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 股票)、固定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 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衍生工具(股指期货、权证等)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 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组合构建;3. 债券投资策略;4. 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95%×国证钢铁行业指数收益率+5%×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申购费: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场外份额 7天≤N<365天 0.70% 场外份额 365天≤N<730天 0.25% 场外份额 730天≤N 0.00% 场外份额 0天≤N<7天 1.50% 场内份额 7天≤N 0.70% 场内份额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00% 托管费 0.22% 基金合同生效后 的标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 0.02%(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万元)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 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基金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基金财产划 拨支付的银行费用;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指数投资的特有风险。(1)系统性风险。(2)指数复制风险。(3)标的指数回 报与行业平均回报偏离风险。(4)标的指数变更风险。 2、上市交易的风险。 3、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4、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险。1)经济周期风险、2)政策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 再投资风险、6)购买力风险、7)上市公司经营风险、8)期货市场波动风险。 (2)管理风险。1)管理风险、2)新产品创新带来的风险。 (3)估值风险。 (4)流动性风险。1)市场整体流动性问题。2)市场中流动性不均匀,存在个股和个 券流动性风险。 5、其他风险 (1)技术风险。(2)大额申购/赎回风险。(3)由跨系统转托管导致的基金份额赎 回费计费方式的变化。(4)顺延或暂停赎回风险。(5)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中融基金官方网站[www.zr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160-6000; 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 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 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