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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股B(150304)

创业股B:关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华 安创业板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 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和华安 创业板 50B份额折算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终止上 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 [2020]1146号)。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的终止 上市日为 2021年 1月 4日。 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将折算为场内华安创 业板 50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华安创业板 50份 额或将场内华安创业板 50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华安创业 板 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华安创业板 50份额 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华安创业板 50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


二、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和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华安创业板 5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华安创业板 50份额。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 (或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华安创 业板 50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或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 额折算基准日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或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华安创业板 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或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折算后场内华安创业板 50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 前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或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的份额数×华安创 业板 50A份额(或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的折算比例 三、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20年 12月 31日),本基金华安创 业板 50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 (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


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仍可以上市交易。当日晚 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1年 1月 4日), 本基金华安创业板 50 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 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华安创业板 50A 份额、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21年 1月 5日),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 户内“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当日,华 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四、《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 备案,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终止运作后,《华 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华安创业 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12月 2日发布的《关 于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和华 安创业板 50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次一日 (2021年 1月 1日)《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 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申请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五、提示 1、在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 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 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创业板 50A份额、华安创业板 50B份额,存 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 的风险。 2、折算完成后,华安创业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股票型基 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3、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 客服电话 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