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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掌柜季季盈B(005099)

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8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年12月28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12月28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0年12月2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年12月2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年12月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A 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099 00083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1)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易方达掌柜季季
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季季盈” )变更而来。自2020年12月28日起,基金名
称将由“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生效,《易方达掌柜季季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2)季季盈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5日为投资者选择期,投资者在此期间可选
择赎回或转换转出基金份额。选择期结束后,投资者未赎回或转出的季季盈B类基金份额(基
金代码005099)将转为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099),季季盈A类基金份额(基金
代码000833)、季季盈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100)将转为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
码000833)。
(3)对于转型前持有季季盈的持有人(含转型前持有过季季盈的持有人),转型后,其在
该销售商下的该交易账号的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默认为红利再投资。对于转型前未持有过季季
盈的持有人,转型后,其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分红。转型后,投资
者可以到销售机构查询本基金的分红方式、提交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开放日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
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
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
赎回或者转换或者定期定额投资。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
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
额投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对于每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1元;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
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
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
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但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 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
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
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
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对于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
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
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
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
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
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
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3.2.1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
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08%
100万≤M<200万 0.05%
200万≤M<500万 0.03%
M≥500万 100元/笔
(2)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8%
100万≤M<200万 0.5%
200万≤M<500万 0.3%
M≥500万 1,000元/笔
(3)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
对应的费率。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
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
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
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6)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
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调低基
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各种渠道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后续增加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
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
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
基金份额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
份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
回。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
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A类份额赎回费率
0-6 1.5%
7-29 0.1%
30及以上 0%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天) C类份额赎回费率
0-6 1.5%
7及以上 0%
注:对于本基金转型前持有的季季盈基金份额,转型后,其持有期限为转型前持有期限加
上转型后的持有期限,投资者份额持有时间记录规则以登记结算机构最新业务规则为准。
、,
,
)
,
8
:
, 。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
后的赎回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
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
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调低基
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
场基金全部转出时注册登记机构已支付的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
金、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和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为
转出基金赎回费;J为申购补差费。
注: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收益为正,基金份额对
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金,以销售机构和注
册登记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当投资者在全部转换转出某类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时,如其未付
收益为负, 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与转换转出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划转到转换转入的基
金。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
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注:对通过直销
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
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较标准)。 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
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
的差异情况而定。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
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
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A、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10%;
持有期限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B、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期限7(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A、投资者转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2%;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1%;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3%;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B、投资者转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2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6%;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6%;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A、投资者转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2%;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1%;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3%;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98%;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
额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1.00%,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
为1.00%-0.02%=0.9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B、投资者转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2.0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60%;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6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1.0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1000元/笔。
, 。
2)当本基金为转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转出基金
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如下:
持有期限0-6(含)天,赎回费率为1.50%;
持有期限7(含)-29(含)天,赎回费率为0.75%;
持有期限30(含)-364(含)天,赎回费率为0.10%;
持有期限365(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0.05%;
持有期限730(含)天及以上,赎回费率为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A、投资者转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i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01%;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ii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万(含)-2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1%;
转换金额200万(含)-5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500万(含)-1000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0%;
转换金额1000万(含)元以上,申购补差费率为0%。
注:对于转换金额为500万(含)-1000万元的情况,鉴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
额1000元,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02%,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计算(即申购补差费率
为0.02%-0.02%=0%),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B、投资者转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0%。
3)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后续增加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情况请
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等进行本
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20天,现欲转换
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出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元,
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元,则转出基
金的赎回费率为0.1%,申购补差费率为1.2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1,000.00×0.1%=11.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1,000.00-11.00)×1.2%÷(1+1.2%)=130.30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11.00+130.30=141.30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1,000.00-141.30=10,858.70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10,858.70÷1.020=10,645.78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可转换基金
本基金开通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
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
金相关公告。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
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
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奕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
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垂
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
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
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
算。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本基金每类基金份额
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
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类基金份额全部份额); 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
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
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
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
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
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
处于可申购状态。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
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
理原则。
10)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
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
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 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
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
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换转出
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基金进行交易的主要证券/期货交易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4) 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换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常情况导致基金
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换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
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当一笔新的转换转入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
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单日申购金额或净申购比例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
或净申购比例上限时; 或该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或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时。
9)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等措施。
10)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11)发生继续接受转换转出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转换转出申请。
12)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继续接受转换转出
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13)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6)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
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奕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
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元,不设金额级差。
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
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
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
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
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
同的原则确认。
5)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后续增加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展的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
动情况请查阅本公司或非直销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定期定额投
资费率、业务规则与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
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联系人:王峰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8层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联系人:刘蕾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联系人:王程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7.2非直销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057
网址:www.psbc.com
(2)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海秀路2028号农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陈泽鑫
联系电话:0755-25188271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1200
网址:http://www.4001961200.com/
(3)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A座4层至31层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A座4层至31层
法定代表人:任思宇
联系人:王小培、王云
联系电话:0991-4500319
客户服务电话:0991-96518
传真:0991-8824667
网址:www.uccb.com.cn
(4)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72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72号
法定代表人:来煜标
联系人:蔡亮
联系电话:0571-86209980
客户服务电话:96596,4008896596
网址:www.yhrcb.com
(5)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布前
联系电话:010-6808577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9-886
传真:0592-2079602
网址:www.gwgsc.com
(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传真:021-50498825
网址:www.longone.com.cn
(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联系电话:0512-62938521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传真:0512-65588021
网址:www.dwzq.com.cn
(8)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传真:0551-65161825
网址:www.hazq.com
(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
中心406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23-25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徐玲娟
联系电话:0755-83199599-9135
客户服务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10)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党静
联系电话:0371-69099882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传真:0371-65585899
网址:www.ccnew.com
(11)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联系电话:021-20219988-35374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传真:021-20219923
网址:https://www.wg.com.cn/
(1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联系电话:010-618406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www.ehowbuy.com
(1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www.lufunds.com
(1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联系电话:0571-26888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6)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传真:010-64788016
网址:www.zscffund.com
(1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www.5ifund.com
(19)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联系人:王芳芳
联系电话:010-59013828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2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联系电话:0755-89460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传真:0755-21674453
网址:www.ifastps.com.cn
注:上述非直销销售机构仅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和《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
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
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易方达富华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2)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
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或转换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
在T+1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者应在T+2工作日后
(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
投资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
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