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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4号)查看PDF公告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 年第 4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 重要提示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17年 12月 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46号文准予 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5月 4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成立运作期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 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 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 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 期权、权证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 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 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 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的特定风险。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 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 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 能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 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年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5 第二部分 释义......................................................................................................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1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3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4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5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6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7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3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80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提示........................................................................................ 83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2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4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1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2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34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34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35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 第一部分 绪言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 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量化同顺 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指《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月 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 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直销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37、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 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净值信 息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7、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是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9、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60、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1、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 层(名义楼 层 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 年 8月 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年 8月 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3亿元人民 币。目前管理八十三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 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 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 3-5 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3 年政 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 9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万家 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 18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万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 12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惠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3 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 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 、万家科创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创业 板 2 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 年 10 月加入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 公司总经理,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 8月 8日起兼任总经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曾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新疆国际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 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4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起加入 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5 年 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2015 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监事姜楠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2013 年 3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高级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代总经理: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1994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 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2003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 营销管理工作;2007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中泰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等职。2011 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3 年 4 月起 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 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 年 10 月 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 年 4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 年 4 月 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 年 4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5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满黎先生,硕士学位,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2019 年 6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9 年 7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运作保 障部,2005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现任公 司首席信息官,分管信息技术、基金运营、交易等业务。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尹航,男,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 与产品部担任量化研究及产品岗,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5 月在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担任产品经理,2015 年 6 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量化投资部研究员、投资经理等职,现任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卞勇,2018年 5月至 2018年 11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旭,2018年 5月至 2019年 9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乔亮,2019年 8月至 2020年 8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李弢、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代总经理。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投资总监。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兼),基金经理。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6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委


员:陈广益、莫海波、李弢、苏谋东、尹诚庸、侯慧娣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代总经理。 陈广益先生,首席信息官。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兼),基金经理。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侯慧娣女士,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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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7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8 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 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 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 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 违章必究。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9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 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 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 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 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 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 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 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 风险控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 递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 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 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 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 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0 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 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环境风险控制 1)制度风险——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道德风险——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业务风险控制


1)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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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月 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 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 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 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 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 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2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 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 佳资产托管奖”。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 号;2013年至 2017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 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 年荣获中国基 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 的“2019 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 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 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 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31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60 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年 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20年 6月 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529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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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 层(名义楼 层 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网 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非直销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http://www.ccb.com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4 客服电话:400-889-5523 网址:http://www.swhysc.com/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8)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http://www.bocichina.com (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zts.com.cn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http://www.gjzq.com.cn (1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5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fund.jd.com (2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21)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2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蛋卷基金官网: danjuanapp.com


(2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6 (2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26)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 www.msftec.com (2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8)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9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2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盈米基金)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0)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57


网站:http://www.18.cn (31)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32)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33)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877-96522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7 网址:www.ynhtbank.com (3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3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6)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网址:www.wkzq.com.cn 客服电话:4001840028 (3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cs.citic.com (3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zhixin-inv.com 客服电话:4006-802-123 (4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s://fund.sinosig.com/ (41)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4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8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4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7 网址: www.csc108.com (4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工作日 10:00 ~ 18:00)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4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4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4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49)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 (5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5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52)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29 (53)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5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55)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层(名义楼层 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层(名义楼层 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尹超 电话:(021)38909670 传真:(021)3890968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1405 室 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0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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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12 月 18 日证监许可 [2017]2346 号文注册。基金募集期限为自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27 日。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229,795,554.77 元 人民币,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8259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计 算,有效认购款项连同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合计折 算为 229,850,042.22 份基金份额。 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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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5 月 4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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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 理人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及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非直销 销售机构(网点)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者非直销销 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 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 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2018 年 7 月 4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4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 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6、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 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并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 T+7 日(包 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 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 同有关条款处理。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 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 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 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1)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 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元(含申购费);投 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元(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 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变相规避前述 50% 比例要求。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 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6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具体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 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 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 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 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 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 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 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 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15% 0 100万≤M<200万 0.10% 200万≤M<500万 0.06%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7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0 100万≤M<200万 1.00% 200万≤M<500万 0.60%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养老金客户/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 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 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 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 群体范围。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针对 A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0日、少于 90日的投资者收 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90日但少于 18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180 日但少于 365 日的投资者,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65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针对 C类基金份额,对 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 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180日 0.50%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8 180 日 ≤ Y < 365日 0.25% Y≥365日 0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 < 7日 1.50% 7日 ≤ Y<30日 0.50% Y≥30日 0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在不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在各销售渠道开展基 金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开展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6、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 投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 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 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39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 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1.50%,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 则可得到的 A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0%)=9,852.22 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500=9,383.07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10,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1.50%,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 9,383.07 份 A 类基 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 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投资 5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50,000 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当日 C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则可得到 47,619.05 份 C类基金份额。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持有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0 时间为 10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75%,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 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 份 A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 份额净值是 1.0500元,持有时间为 10日,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421.25 元。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 30 日, 则赎回适用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其可得 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 元 赎回费用=11,48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 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持有期大于 30日,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80.00 元。 2、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日该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T日该类基金份额数 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在 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赎回的登记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 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增加 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起(含该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 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 T+1日为其 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1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登记机构可以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若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3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30%以上部分的赎回 申请,可以全部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 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部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 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2 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进行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临时停市。 5、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8、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 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情形时。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4、6、7、10 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 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对于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3 上述第 8 项拒绝申购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在其网站上公布相关申购上限设定。 如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 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一、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临时停市。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第 4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 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4 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质押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办 理基金份额质押业务,并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5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 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来决定是否冻结。在国家有权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被冻结 部分产生的权益先行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 十八、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二十、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对 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届时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但须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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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坚持风险收益合理定价的理念基础上,利用量化方法使投资适应市场变化, 并引入多维度数据,建立有效因子组合,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寻求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权证以及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 0-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三、投资策略 1、股票资产的量化投资策略 股票资产的量化投资策略主要包含多因子策略及量化择时策略: (1)量化多因子策略 本基金以自主开发的量化多因子模型为基础,对股票池进行投资价值定量分 析,从而构建市场上具备超额收益的股票投资组合。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7 首先,基于对中国 A股市场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大量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及 实证检验,构建具备选取超额收益能力因子库;其次,结合择时模型对因子库中 的不同因子进行动态选取,并利用量化方法赋予权重;最后,在此基础上,根据 动态多因子模型对 A股市场中的股票进行打分,并选取其中具备超额收益的股票 构建投资组合。 本基金在数据方面选取风格因子(宏观数据、行业数据),一致预期数据以 及市场情绪指标作为选取因子的标准。利用风格因子控制在一段市场环境下组合 的整体风格偏好;市场情绪指标对在一段时间内市场信息传播进行有效描述,反 映在动量反转类因子上;同时一致预期因子给予了股票在基本面上的把关,最终 公司的成长性和财务的稳定性决定公司的中长期表现。 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本基金还将注重投资对象的交易活跃程度,以保证 整体组合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2)量化择时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自主开发的量化择时模型,对投资组合的股票仓位水平进行一 定程度的调节。量化择时模型是通过跟踪市场的大量指标综合分析后实现,其中 指标类型主要包括宏观类指标,如资金利率,CPI,GDP等;资金类指标,如市场 融资水平,A股资金流入流出量,基金仓位水平等;以及市场技术类指标,如均 线指标等。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 资策略执行,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 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2、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 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 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运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信用分析、波动性交 易、品种互换、回购套利等策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构 造债券投资组合。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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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8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利用股指期货剥离部分多头股 票资产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 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 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 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 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 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5、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 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 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 以 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 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条款的分析、违约概率和提前偿付比率的预 估,借用必要的数量模型来谋求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合理定价,在严格控制风险、 充分考虑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的条件下,谨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 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 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7、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 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 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 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 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49 8、融资交易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融资交易的杠杆作用,在符合融资交易各项法规要求及风险控 制要求的前提下,放大投资收益。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 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 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交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如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 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0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循下述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 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 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 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 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7)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 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 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 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1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8)本基金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9)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 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22)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23)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3)、(20)、(21)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 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 前公告。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2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 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0%


中证 800指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市场代 表性较强,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 率系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以上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今后法律法规 发生变化、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上 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取得基金 托管人同意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 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3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相关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相关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九、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3,508,306.96 91.88 其中:股票


13,508,306.96 91.88 2 基金投资 - -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4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金合计


1,002,316.48 6.82 8 其他资产


191,735.61 1.30 9 合计





14,702,359.05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491,661.32 66.3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132,806.00 0.93 F 批发和零售业 372,629.64 2.6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8,635.00 1.8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828,338.00 5.79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5 J 金融业 572,918.00 4.01 K 房地产业 324,022.00 2.2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39,105.00 3.7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23,068.00 2.9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65,124.00 3.9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508,306.96 94.44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 资产净值 比例 (%) 1 600276 恒瑞医药 10,509 969,980.70 6.78 2 000333 美的集团 14,354 858,225.66 6.00 3 000651 格力电器 14,500 820,265.00 5.73 4 600887 伊利股份 18,500 575,905.00 4.03 5 601888 中国中免 3,500 539,105.00 3.77 6 300760 迈瑞医疗 1,500 458,550.00 3.21 7 600031 三一重工 20,900 392,084.00 2.74 8 600585 海螺水泥 7,100 375,661.00 2.63 9 603259 药明康德 3,500 338,100.00 2.36 10 300015 爱尔眼科 5,560 241,582.00 1.69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6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7 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957.0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3,395.0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63.69 5 应收申购款 1,119.8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1,735.61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 A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8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20 年 1 月 1 日 - 2020 年 6 月 30日 10.37% 1.56% 3.75% 1.40% 6.62% 0.16% 2019年 29.91% 1.15% 26.29% 1.11% 3.62% 0.04% 基 金 成 立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3.40% 1.12% -14.95% 0.93% 1.55% 0.19% 基 金 成 立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24.17% 1.24% 11.44% 1.13% 12.73% 0.11%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 C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20 年 1月 1日 -2020年 6 月 30 日 10.09% 1.56% 3.75% 1.40% 6.34% 0.16% 2019年 29.20% 1.15% 26.29% 1.11% 2.91% 0.04%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59 基 金 成 立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13.78% 1.12% -14.95% 0.93% 1.17% 0.19% 基 金 成 立 日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22.64% 1.24% 11.44% 1.13% 11.20% 0.11%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的变动的比较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0 注:本基金成立于 2018年 5月 4日,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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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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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2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衍生工具、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 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 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 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 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3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 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 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 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 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 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易日结算价估值。 6、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合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估值。 7、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 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8、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制定和修改 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本基金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在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11、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4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应以约定的方法、程序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估值,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净值信息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 错误时,视为估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 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5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 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 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 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 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6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相应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 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业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 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 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 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0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登记机构及存款银行等第 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7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 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对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 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 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8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据相关规 定进行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 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或相关公告。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6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 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 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5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支付 给各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 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1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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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 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4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5 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于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报告中披露基金组 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6 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实际 控制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2、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7 17、任一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 点五; 18、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2、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3、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4、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时; 25、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6、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 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公告并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股指期货投资情况公告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 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 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一)国债期货投资情况公告 若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 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 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8 (十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情况公告 若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披露其所管理的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应在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 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 券明细;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 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 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三)股票期权投资情况公告 若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期权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 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估值方法等,并充分揭示期权交易对基金总体 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四)融资业务参与情况公告 若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参与融资交易情况,包括投资策 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情况、风险及其管理情况等。 (十五)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 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十七)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十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79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特定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和特殊基金品种的信 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编报规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的信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 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九、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相 关信息: 1、不可抗力; 2、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 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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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0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和程序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聘请于侧袋机 制启用日发表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侧袋机制启用日基金持有的特定资产情 况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务机构以原基金账户基金份额 持有人情况为基础,确认侧袋账户持有人名册和份额;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按 照启用侧袋机制后的主袋账户份额办理;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仅办理主袋账户 份额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向投资者进行充分披露。 2、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换;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政策办理主袋账户份额 的赎回,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确定申购政策。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招募说 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申购、赎回规定适用于主袋账户份额。 3、申购赎回的具体事项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投资 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 为基准。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 资组合的调整,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资操 作。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的费用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资产不收取管理费。如法律法规对于侧袋账户 资产托管费的收取另有规定的,以法律法规最新要求为准。因启用侧袋机制产生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1 的咨询、审计费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将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从侧袋账户资产中列支,但应待特 定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的收益分配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在主袋账户份额满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主袋账户份额进行收益分配。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六、侧袋机制的信息披露 1、临时公告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 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2、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规定的基金净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频率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暂停披 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3、定期报告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特定资 产处置进展情况,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应同时注明 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 七、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特定资产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 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 款项。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八、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 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或将来法 律法规或监管规则针对侧袋机制的内容有进一步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前提下,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2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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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3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提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市场变动、行业和个 股业绩变化、投资者风险收益偏好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波动,将 对基金的收益水平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国家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行业及上市公司的 盈利水平也可能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证券市场及行业的走势。 (2)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和 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变化,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3)利率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和波动而使得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发生波动,从 而影响到基金的业绩。 (4)信用风险 当证券发行人不能够实现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时 候就会产生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和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我们 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为零,其他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根据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定。 当证券的信用等级发生变化时,可产生证券的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基金资产。 (5)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时的收益取决于再投资时市场利率水平和再投资的策略,而未来市场 利率的变化可能引起再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并可能影响到基金投资策略的顺利 实施。 (6)购买力风险 基金投资的目的是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 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使得基金的实际收益率下降,影响基 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7)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4 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 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 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 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2、管理风险 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直接影响其对经济形势走势、 证券价格波动判断,进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因此,基金的收益水平与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相关性较大,基金存在由于基金管理人管 理不善而导致收益不佳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仓成本控制不力, 建仓时效不高;二是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或者变现成本高;三是投资者在大额 赎回时缺乏应对手段;四是证券投资中出现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造成流动 性风险的原因主要是市场整体流动性不平衡,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非常 好,而在另一些时期,成交稀少,流动性差。这种整体上的不平衡导致建仓成本 高昂、变现能力差、巨额赎回损失大。 4、实施侧袋机制风险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份额净值, 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 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拥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 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 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以 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不反映侧袋账户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5 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 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5、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 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 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 (2)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 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 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 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股票期权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 失。基金管理人为了更好的防范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建立了股票期 权交易决策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风控等核心岗位人 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时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票 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 (4)国债期货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 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 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价 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 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 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 量风险,是指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 险。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6 (5)融资交易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融资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 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为了更好的防范融资交 易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 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 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 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7)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 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与存托凭证相关的风险 ①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 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 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②基金买入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入存托 协议,成为存托协议的当事人。存托协议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商议等方式 进行修改,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改。 ③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红筹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不能以股东 身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人享有并行使 分红、投票等权利。 ④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包括但 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存托协 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人、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可能仅 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基金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 ⑤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司法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7 冻结、强制执行等情形,基金可能存在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⑥存托人可能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⑦存托凭证退市的,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出基础 证券,基金持有的存托凭证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让,存托 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基金提供相应服务等风险。 2)与创新企业发行相关的风险 创新企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账面值,或者高 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公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或者二级市场 交易价格。 3)与境外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①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适用 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在境外上市的,还需要遵守境外上市 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境内股 东和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的权益还可能受境外法律变化影响。 ②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市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公 司大部分或者绝大部分的表决权由境外股东等持有,境内投资者可能无法实际参 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 ③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境内《证券法》提起证券诉讼, 但境内投资者无法直接作为红筹公司境外注册地或者境外上市地的投资者,依据 当地法律制度提起证券诉讼。 4)与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 ①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境内外上市的股票或者存 托凭证可能出现在一个市场正常交易而在另一个市场实施停牌等现象。 ②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三方研 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制差异、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出现较大波动, 可能对境内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③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在及将来境外发行的股 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市交易,或者公司实施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等行为, 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易价格波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8 动。 ④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公司在境外发行的 相同类别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基金持有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暂不允许转换为 境外基础证券。 5、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等技术系统的故障或差错产生的风 险。 (2)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 服务机构等机构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基金运作的风险。 (3)因金融市场危机、代理商违约、基金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 身控制能力的因素出现,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的风险。 (4)因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主要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场外市场交易现阶 段自动化程度较场内市场低,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操作风险。 (5)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6、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具有较好的流动性,与基金合同约定的申购 赎回安排相匹配,能够支持不同市场情形下投资者的赎回要求。本基金主要的流 动性风险为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因巨额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若是由于投资者大 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持有投资品种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 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内部巨额赎回应对机制, 在巨额赎回发生时采取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对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投资 者可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股票和债券。 随着我国股票、债券市场交易机制的逐步完善、投资者结构的优化、信息披露相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89 关法律法规的推出,我国的股票和债券市场已经具备较好的流动性。沪深股票市 场的日均成交量已达千亿级别。银行间和交易所主要债券品种的年成交量是存量 的近 2倍。因此,本基金拟投资的市场整体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水平,可以匹配本 基金约定的申购赎回安排。 (3)巨额赎回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内部巨额赎回应对机制,对基金巨额赎回情况进行严格的 事前监测、事中管控与事后评估。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经理和合规稽核 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流动性评估,确认是否可以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当发现现 金类资产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会在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 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收取短期赎回费; 5)暂停基金估值; 6)摆动定价;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 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当日接受赎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并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果 管理人采用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措施,投资者当日的赎回申请将会按单个赎回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来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0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同时,在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 日基金总份额 30% 以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 基金管理人会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 期办理事宜。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如果管理人采用暂停接受赎 回申请措施,投资者当日的赎回申请会被拒绝。 基金管理人会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 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以及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事宜。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如果管 理人采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措施,已被受理的赎回申请款项将会在不超过 20 个 工作日内支付给投资者。 4)摆动定价: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当基金净申购或净赎回超出基金净 资产的某个确定比例时,相应调增或调减基金份额净值。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 下,如果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工具,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净值会被调减。 二、声明 1、本基金未经任何一级政府、机构及部门担保。投资者自愿投资于本基金, 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2、除基金管理人直接办理本基金的销售外,本基金还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销 售,但是,本基金并不是其他销售机构的存款或负债,也没有经其他销售机构担 保或者背书,其他销售机构并不能保证其收益或本金安全。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 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1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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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2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3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编制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4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5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6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7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8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 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99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 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0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根据本基金的运 作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日常机构的设立与运作应当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 (一) 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1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 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 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 托管、质押等业务规则; (6)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2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 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 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 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3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的有关证明文件、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4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 出具的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 列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 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 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 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5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 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 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 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 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6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 《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 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 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 议,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7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8 4、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 (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 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09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 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编制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0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 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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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层(名义楼层 9 层)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 年 8月 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时间:2009 年 1月 15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2 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 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 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 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 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 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 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权证以及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3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 0-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交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如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 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 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 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 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4 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年,债 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循下述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 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 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 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 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 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7、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 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 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 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8、本基金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5 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 托管的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21、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除上述第 2、13、20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 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 前公告。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组合限制等约定仅适用于 主袋账户。 侧袋机制的具体规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6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协议第 十五条第(十一)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 系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并以双方约定的方式提交,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 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责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 易名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监 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 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 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 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 交易对手名单进行更新,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 场交易对手名单,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个工作 日内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 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7 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 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 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但不承担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如基金托管人 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投资银行存款进行监督。 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建立投资制度、审慎选择存款银行,做好风险控制;并按照基金托管人的要求配 合基金托管人完成相关业务办理。 (七)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 督和核查。 如果基金管理人未经基金托管人的审核擅自将不实的业绩表现数据印制在 宣传推介材料上,则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在发现后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 (八)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 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 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 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 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相关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控制预案等规章制度。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流动 性的需要合理安排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比例,并在风险控制制度中明确具体比例,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8 避免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上述规章制度须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上述规章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将上述规章制度以及董事会批准上述规 章制度的决议提交给基金托管人。 4、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之前,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提前一个交易日向基金托 管人提供有关流通受限证券的相关信息,具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如有): 拟发行数量、定价依据、监管机构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与承 销商签订的销售协议复印件、缴款通知书、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 划款账号、划款金额、划款时间文件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 整。 5、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过程中,如认为因市 场出现剧烈变化导致基金管理人的具体投资行为可能对基金财产造成较大风险, 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对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和整改,并 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基金托管人经事先书面告知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执行其 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6、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并 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 问题,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或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责任与损失,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7、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基金托管人报送相关数据或者报 送了虚假的数据,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履行托管人职责的,基金管理人应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后果。除基金托管人未能依据基金合同及本协议履行职责外,因投资 流通受限证券产生的损失,基金托管人按照本协议履行监督职责后不承担上述损 失。 (九)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中 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 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 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19 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 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 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 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 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 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十一)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 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 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 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 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 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 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 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0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依据合法程序作出的 合法合规指令,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 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 整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 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 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 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 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 的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托管资金账户,同时在规 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1 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名或 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 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 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基金托管人应提供充分协助。 (三)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2、基金托管人可以本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本基金的资金账户,并 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 管人保管和使用。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赎回金 额、支付基金收益、收取申购款,均需通过本基金的资金账户进行。 3、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4、基金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 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基金开立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托管人以自身法人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 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 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4、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 的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5、在本托管协议生效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2 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开设、使用并管理;若无相关规定, 则基金托管人应当比照并遵守上述关于账户开设、使用的规定。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账 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 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商议后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 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 负责妥善保管,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 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托管 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 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 年,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加盖公章 的合同传真件或复印件,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未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合同原件不 得转移。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3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 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 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 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1、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衍生工具、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 等资产及负债。 2、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4 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 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 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 含投资者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 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 估值。 (5)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易日结算价估值。 (6)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合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估值。 (7)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 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5 (8)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9)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 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未来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制定和修 改摆动定价机制的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本基金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在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11)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基金管理人应以约定的方法、程序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估值,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0)项进行估值时,所造 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登记机构及存款银行等 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 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 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或超过 相应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6 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 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 赔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 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①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会计责任方的建 议执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②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且 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出 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 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其中基金管理 人承担 50%,基金托管人承担 50%。 ③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 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基 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④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等),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正常复核程序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 差,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业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 商。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 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7 金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 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 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 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月度 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 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除重大变更事项之外,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季度报 告应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中期报告在会 计年度半年终了后两个月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 个月内编制完毕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 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其中对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2、报表复核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将报表盖章后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金托管人在收到后应在 3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 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 应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8 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 收到后 30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年 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后 45 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 间的上述文件往来均以传真的方式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双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若双 方无法达成一致,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务处理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 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或者出具加盖托管业务专用章的复 核意见书,双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 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 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管理人应每季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 编制结果。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权益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的内容至少应包括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登记机构编制,由基金管理人审核并提交基金托管人 保管。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供任意一个交易日或全部交易日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不得拖延或拒绝提供。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每年 6 月 30 日 和 12月 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 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 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限为 15 年,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若基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29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 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 调解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 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从其解释。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须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二)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 权; 4、发生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 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 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30 (2)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 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4)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编制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31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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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32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非直销销售机构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登记机构保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上列明的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投 资记录。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应根据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不包含通过电子直销系 统交易投资者)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交开户及交易确认单。 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应根据在其网点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交开户及 交易确认单。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历史交易记录。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对账单寄送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对账单包括月度对账单、季度对账单与年度对账单,向 订制客户寄送。基金管理人已全面开通了电子账单服务,主要有电子邮件账单(季 度)和短信账单(月度)两类,均向订制客户免费发送。 四、信息订制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客户服务中心提交 信息订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定期发送所订制的信息。可 订制的内容如下: 1、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对账单、每日净值播报等。 2、手机短信:短信对账单、账户交易确认、基金交易确认、持有基金周末 净值、生日祝福等。 五、资讯服务 1、客户服务电话 投资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可通过自动语音或人工座席获得基金信息咨询、账 户信息查询、定制资讯、建议投诉等全面的服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 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33 客户服务传真:021-38909778 2、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www.wjasset.com 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信箱:callcenter@wjasset.com 投资者也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在“客服”—“服务中心”—“留言咨询” 栏目中,直接提出有关本基金的问题和建议。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wjasset.com)查阅和下载招 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网站为投资者提供了账户查询、基金信息查询、投诉建议等服务 栏目,力争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六、 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拨打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电话详细咨询。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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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34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2020 年 9 月 17 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其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020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下部分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3、2020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 年第 3 号)”; 4、2020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3 季度报告”; 5、2020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玄元保险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其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 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 件或复印件。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wjasset.com)查阅和下载招 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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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04 135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注册的文件 2、《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 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