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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瑞尧A(004731)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3号)查看PDF公告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0年第 3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 重要提示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7年 5 月 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03号文准予注册。合同生效 日为 2018年 1月 19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 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 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 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 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其中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 易,并不公开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等),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 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这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这类 债券的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债券发行主体资产规模较 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且各类材料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 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本基金的具 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 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 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也较高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 本基金以 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 额净值跌破 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 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定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0年 12月 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0年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6 第二部分 释义......................................................................................................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2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6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3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3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37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8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6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67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6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0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8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提示........................................................................................ 9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9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0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8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8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40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1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142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 第一部分 绪言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 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瑞 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万家瑞尧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指《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直销机构: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非直销销售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业务而引起的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工作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 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4、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 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 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层(名义楼层 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陆家嘴投资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 8月 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年 8月 2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 3亿元人民 币。 目前管理八十三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 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 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 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3-5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 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3年政策性金融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 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 债 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 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 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万家人工智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社会责任 18个月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万家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创主题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安增利 12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4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汽车新趋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惠享 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科技创新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自主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丰回报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 6个月 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价值优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鑫动力月月购一年滚动持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养老目标日期 2035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万家科创板 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创业板 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丰中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互联互通中国优势量 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 公司、中国证监会系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 10月加入万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 12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 2月至 2016年 7月任 公司总经理。2015年 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 8月 8日起兼任总经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 长,新疆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为新疆国际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昊泰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 部科长,副部长,中泰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张伏波先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申佳船厂科员、浙江省经济建 设投资公司副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亚太 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玖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 独立董事朱小能先生,中共党员,哲学博士,教授。曾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 院讲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独立董事武辉女士,农工党员,会计学博士,曾任潍坊市第二职业中专讲师, 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丁治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统计局、中国银行新疆分行,新疆对外经济贸易(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现任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6 监事苏海静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荣成飞利浦电子有限公 司、山东永锋贸易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起加入 永锋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永锋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副主任。 监事卢涛先生,博士,先后任职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2015年 6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 监事路晓静女士,中共党员,硕士,先后任职于旺旺集团、长江期货有限公 司。2015年 5 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合规稽核部总监助理。 监事姜楠女士,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曾任职于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 2013年 3月起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高级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代总经理::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至 2003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 从事行政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2003年至 2007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 营销管理工作;2007年至 2011年任职于中泰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 等职。2011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3年 4月起 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中国民盟盟员,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 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5年 10月 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 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副总经理:黄海先生,硕士研究生,先后在上海德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 年 4 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2017 年 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满黎先生,硕士学位,曾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董事总经理等职。 2019年 6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 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7 首席信息官:陈广益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职兴全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运作保障部,2005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运作保障部副总监,现任公司 公司首席信息官,分管信息技术、基金运营、交易等业务。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尹诚庸,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学士,莱斯大学统计系 硕士。自 2011年 9月至 2014年 9月先后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 部研究员、投资经理;2014年 12月至 2018 年 9月先后担任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兼研究员、基金经理;2018年 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万家惠享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民瑞祥和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苏谋东,2019年 5月 9日至 2020年 5月 26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莫海波,2018年 1月 30日至 2019年 5月 9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柳发超,2018年 1月 19日至 2019年 3月 1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与组合投资决策委员会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8 主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 委


员:莫海波、乔亮、李弢、苏谋东、徐朝贞、李文宾、高源、黄兴亮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代总经理。 黄海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乔亮先生,总经理助理、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兼),基金经理。 徐朝贞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组合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文宾先生,基金经理。 高源女士,基金经理。 黄兴亮先生,基金经理。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


任:方一天 委


员:陈广益、莫海波、李弢、苏谋东、尹诚庸、侯慧娣 方一天先生,董事长、代总经理。 陈广益先生,首席信息官。 莫海波先生,总经理助理、投资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李弢先生,总经理助理、专户业务部总监。 苏谋东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现金管理部总监(兼),基金经理。 尹诚庸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基金经理。 侯慧娣女士,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9 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0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为基金开设期货账户等其他投资所需账户; 2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 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1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漏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14)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2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牟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根据“合法合规、全面、审慎、适时”的要求,为确定明确的基金投资方向、 投资策略以及基金组织方式和运作方式,坚持基金运作“安全性、流动性、效益 性”相统一的经营理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渗透到公司的不同决策和管理层次,贯 穿于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工作岗位和风险点,不能 存在制度上的盲点。 (2)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法律、 法规及规章,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 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的经营运作要真正做到有章必循, 违章必究。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 有财产、基金财产及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各项制度必须体现公司关键的业务部门之间和关键的工 作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制衡的原则,监察稽核部门具有其独立性,必须与 执行部门分开,业务操作人员与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的管理人员负 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监控的人员提供可以直接向最 高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多重风险监管原则。公司为了充分防范各种风险,做好事前风险控制, 建立了多重风险监控架构。即由各机构及业务职能部门进行自我风险控制的第一 层级的控制;由监察稽核部及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的公司监察系统的第二层级的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3 风险控制。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和量化指标体系, 使风险控制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内部控制的防线体系 为进行有效的业务组织的风险控制,公司设立“权责统一、严密有效、顺序 递进”的四道内控防线: (1)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 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各岗位应当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 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内控 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明确业务文件签字的授权。 (3)成立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从而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 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各职能 部门、岗位的业务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公司合规控制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并 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形成第四道内控防线。 4、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环境风险控制 1)制度风险——对于公司组织结构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带来的风险控制; 2)道德风险——由于职员个人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控制。 (2)业务风险控制


1)前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2)后台业务风险的控制。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4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5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成立时间:1995年 12月 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2.065287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9]81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周直毅 电话:021-68475608 传真:021-68476936 上海银行成立于 1995年 12月 29日,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 外资股份及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位于上海, 是上海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1229。 上海银行以“精品银行”为战略愿景,以“精诚至上,信义立行”为核心 价值观,近年来通过推进专业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着力为企业客户提供集普惠 金融、供应链金融、科创金融、民生金融、跨境 金融、投资银行、金融市场交 易等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为个人客户提供消费金融、财富管理、 养老金融、 信用卡等线上线下融合的金融服务。近年来,本公司把握金融科技趋势,推动科 技赋能 客户体验优化、产品服务升级、服务渠道拓展、风控能力提升等,不断 满足企业和个人客户日趋多 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7 上海银行目前在上海、北京、深圳、天津、成都、宁波、南京、杭州、苏 州、无锡、绍兴、南通、常州、盐城等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形成长三角、环渤海、 珠三角和中西部重点城市的布局框架;发起设立四家村镇银行、上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上 银国际有限公司,并与全球 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 1500多家境内外银行及其分 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上海银行自成立以来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城商行 工作“卓越贡献奖”。被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为 2019年中国企业 500强第 219名、2019年中国服务业企业 500强第 85名。被证券时报授予 2019 中国城商行资产管理品牌“君鼎奖”。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9年度发布的“全 球银行 1000强” 榜单中,按照一级资本排名,上海银行位居第 68位,较上一 年度上升 8位。近年来,上海银行在该榜单中排名连年提升。国际评级机构穆迪 投资者服务公司授予上海银行的长期发行人和长期存款评级从“Baa3”上调至 “Baa2”,短期发行人和短期存款评级从“Prime-3”上调至“Prime-2”,评级展 望稳定。反映出上海银行资本实力不断增强,盈利能力稳步提高,资产质量同业 领先。 截至2020年6月末,上海银行资产总额23,882.2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6%, 存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为 12,841.0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27%;客户贷款 和垫款总额为 10,288.65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5.80%;拨备覆盖率 330.61%,较 上年末下降 6.54个百分点。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上海银行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托管 产品部、托管运作部、行管运作部、稽核监督部、系统管理部,平均年龄 30岁 左右,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上海银行于 2009年 8月 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4号。 截至 2020年 6月末,上海银行已托管 52只证券投资基金,分别为天治新消 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 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8 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 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添颐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博时裕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惠盈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福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慧成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博时裕弘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永赢荣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江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中债 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融融信消费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悦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 债 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蜂巢添幂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博时富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景富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远纯债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中证 银行 50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增润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中欧同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盛合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洋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惠安利率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申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宁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稳悦 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盛晖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鑫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瑞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臻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庆 1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 3-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长 信中债 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 1043.43亿元。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29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规定,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上海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是由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和资 产托管部共同组成。托管业务风险控制纳入全行的风险管理体系;资产托管部配 备专职人员负责托管业务内控稽核工作,各业务部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 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到资产托管部所有的部室、岗位和人员。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的稽核监督团队,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部室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形成相互制约,建立不 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前提,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5)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与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 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 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 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 反馈和纠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 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托管业务前后台分离,不同岗位相互牵制的管理结构。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0 (3)专门的稽核监督人员组织各业务部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 施风险控制措施。 (4)托管业务操作间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定期开展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 签订承诺书。 (6)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保证业 务连续不中断。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 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 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 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 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该公司的电子直销系统(网 站、微交易)。 住所、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层(名义楼 层 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95538转 6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办理本基金的开 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网 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fund.eastmoney.com/ (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820 -5369 网址:www.fofund.com.cn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2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http://www.cmbc.com.cn (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5548 网址:www.cs.citic.com (1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2)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9 网址:https://www.baiyingfund.com/ (13)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3 (14)北京肯特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fund.jd.com (1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 https://fund.sinosig.com/ (1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1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工作日 10:00 ~ 18:00) 网址:https://wacaijijin.com/ (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20)中国民生银行直销银行 客服电话:10100123 网址:www.mszxyh.com.cn (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22)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2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4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http://sd.citics.com/ (24)中山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29 网址: www.zszq.com (2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2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58 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2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28)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29)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20-9898 网址: www.cnhbstock.com (30)北京恒天明泽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31)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32)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http://www.wanjiawealth.com/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5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号 8层(名义楼层 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 尹超 电话:(021)38909670 传真:(021)3890979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徐冬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5 月 12 日证监许可 [2017] 703 号文注册。于 2017 年 11 月 10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18 年 2 月 9 日。后经本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公司发布公告于 2018年 1月 13日结束募集。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 205,116,369.09元 人民币,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232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人民币计 算,有效认购款项连同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合计折 算为 205,117,584.36份基金份额。 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8年 1月 19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本基金申购和赎回场所为基金管 理人的直销中心、电子直销系统及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非直销 销售机构(网点)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非直销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 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者非直 销销售机构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 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于 2018年 3月 20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39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任一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 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6、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若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登记机构对申购、赎回业务等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 规定执行。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并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在 T+7日(包 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 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 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 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0 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 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 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 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1)投资者申购时,通过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或非直销 销售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元;投资者通过基 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100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 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具 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本基金不设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3、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 足 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 关公告中列明。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1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 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外的 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 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 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06% 0 100万≤M<300万 0.04% 300万≤M<500万 0.02%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2 M<100万 0.60% 0 100万≤M<300万 0.40% 3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每笔1,000.00元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针对 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 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0日、少于 90日的投资者收 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90日但少于 18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 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针对 C 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 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50% N≥30日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在不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在各销售渠道开展基 金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开展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3 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5、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 A类份额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 资人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A类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 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 5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 A类基金 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0.60%,假设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 元, 则可得到的 A类基金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6%)=49,701.79 申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 申购份额=49,701.79/1.0500=47,335.04 即:该投资者投资 50,000 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 0.60%,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 47,335.04份 A类基 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C类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4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投资 50,000 元申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1.0500=47,619.05 即:该投资者投资 50,000元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申购当日 C类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500元,则可得到 47,619.05份 C类基金份额。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该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 10,000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 时间为 10 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75%,假设赎回当日 A 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 净值是 1.0500元,持有时间为 10天,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421.25元。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 10000份 C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 30天, 则赎回适用费率为 0,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80 元,则其可得 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0=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元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10000份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C 类基金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5 份额净值为 1.1480元,持有期大于 30天,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80.00元。 2、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T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 T 日该类基金份额 数量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在 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八、申购、赎回的登记 正常情况下,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增 加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起(含该日)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 其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登记机构可以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6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若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应当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处理方式如 下: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 应当全部自动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1)全部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 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并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7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临时停市。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销售机构、支付结算机构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9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申 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对于上述第 7项拒 绝申购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在其网站上公布相关申购上限设定。如果投资者的 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一、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临时停市。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8 发生上述情形(第 4项除外)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 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 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 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 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质押、冻结与解冻 (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49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 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 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二)基金的转托管、质押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办 理基金份额质押业务,并可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三)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十七、当技术条件成熟,本基金管理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根据具体情况对 上述申购和赎回的安排进行补充和调整,或者办理基金份额的转让等业务,届时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须提前公告。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0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灵活运用股票资产投资策略、债券资产投资策略等多种投资策 略,充分挖掘潜在的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 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权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 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中期票 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三、投资策略 1、股票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主要以自主开发的量化多因子模型为基础,对股票池 进行投资价值定量分析,从而构建市场上具备超额收益的股票投资组合。 首先,基于对中国 A 股市场的实际情况,通过对大量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 及实证检验,构建具备选取超额收益能力因子库;其次,结合择时模型对因子库 中的不同因子进行动态选取,并利用量化方法赋予权重;最后,在此基础上,根 据动态多因子模型对 A 股市场中的股票进行打分,并选取其中具备超额收益的 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1 本基金在数据方面选取风格因子(宏观数据、行业数据),一致预期数据以 及市场情绪指标作为选取因子的标准。利用风格因子控制在一段市场环境下组合 的整体风格偏好;市场情绪指标对在一段时间内市场信息传播进行有效描述,反 映在动量反转类因子上;同时一致预期因子给予了股票在基本面上的把关,最终 公司的成长性和财务的稳定性决定公司的中长期表现。 对于存托凭证的投资,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 资策略执行,并最大限度避免由于存托凭证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方 面的差异而或有的负面影响。 在投资组合管理过程中,本基金还将注重投资对象的交易活跃程度,以保证 整体组合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2、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 主动的投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 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运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信用分析、波动性交 易、品种互换、回购套利等策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构 造债券投资组合。


3、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控制,通过对投资单只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限制,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引起 组合整体的利率风险敞口和信用风险敞口变化进行风险评估,并充分考虑单只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对基金资产流动性造成的影响,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后, 决定投资品种。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 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防范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利用股指期货剥离部分多头股 票资产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 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2 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 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 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 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6、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 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 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若相关法律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 以 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 其他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 略。 7、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权 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根据权证 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通过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 获利等投资策略进行权证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 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8、融资交易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融资交易的杠杆作用,在符合融资交易各项法规要求及风险控 制要求的前提下,放大投资收益。 9、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 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 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 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3 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 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交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 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3)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4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循下述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 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 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 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 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7)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基金因未平仓的期权 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期权 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 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8)本基金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9)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5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2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 内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2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第(2)、(13)、(21)、(22)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 前公告。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6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 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率*50%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 成的成份股指数,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 场流动性。沪深 300指数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性,且指数历史表现强 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该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在引进国际 指数编制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和维护,编制方法的透明度高,具有独立性。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 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具有很高的代表性。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 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 本基金选用沪深 300 指数和中证全债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比较 基准。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以上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今后法律法 规发生变化、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 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 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但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7 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也较 高的基金产品。 七、七、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八、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61,311,526.39 21.70 其中:股票


61,311,526.39 21.70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02,569,557.20 71.69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8 其中:债券


202,569,557.20 71.6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070,135.11 3.9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 金合计


4,640,721.99 1.64 8 其他资产


2,967,673.53 1.05 9 合计





282,559,614.22 100.00 1.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138,153.25 0.81 C 制造业 20,639,064.21 7.8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 3,389,768.32 1.28 E 建筑业 2,833,873.00 1.07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7,372,333.73 10.37 K 房地产业 3,788,793.88 1.4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49,540.00 0.44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 - -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59 服务业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1,311,526.39 23.24 1.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1.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83,500 5,961,900.00 2.26 2 600519 贵州茅台 3,800 5,558,944.00 2.11 3 600036 招商银行 127,300 4,292,556.00 1.63 4 601166 兴业银行 262,300 4,139,094.00 1.57 5 600048 保利地产 256,346 3,788,793.88 1.44 6 600900 长江电力 178,300 3,377,002.00 1.28 7 600031 三一重工 142,800 2,678,928.00 1.02 8 600030 中信证券 95,500 2,302,505.00 0.87 9 600887 伊利股份 73,000 2,272,490.00 0.86 10 600276 恒瑞医药 23,380 2,157,974.00 0.82 1.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364,236.80 11.5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307,236.80 7.70 4 企业债券 19,987,000.00 7.5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20,000.00 3.80 6 中期票据 132,076,000.00 50.0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24,320.40 0.09 8 同业存单 9,898,000.00 3.75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0 9 其他 - - 10 合计 202,569,557.20 76.78


1.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101800248 18锡产业 MTN001 200,000 20,414,000.00 7.74 2 018061 进出 1911 102,960 10,304,236.80 3.91 3 101800211 18浙国贸 MTN001 100,000 10,233,000.00 3.88 3 101800805 18苏国信 MTN003 100,000 10,233,000.00 3.88 4 101800163 18恒健 MTN001 100,000 10,203,000.00 3.87 5 131800011 18巨石GN001 100,000 10,183,000.00 3.86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1 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1.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9,913.6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927,215.25 5 应收申购款 544.6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67,673.53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2 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28086 国轩转债 81,263.10 0.03 2 128084 木森转债 57,542.10 0.02 3 110065 淮矿转债 35,859.80 0.01 4 113554 仙鹤转债 26,769.60 0.01 5 113030 东风转债 22,885.80 0.01 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 2020年 6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万家瑞尧 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20年上 半年 1.67% 0.49% 2.46% 0.74% -0.79% -0.25% 2019年 27.75% 0.99% 20.09% 0.62% 7.66% 0.37% 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 起 至 2018年12 月 31日 -22.56% 1.64% -11.92% 0.68% -10.64% 0.96% 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 起 至 2020 年 6 月 30日 0.58% 1.23% 8.37% 0.67% -7.79% 0.56% 万家瑞尧 C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4 准差② 率③ 准差④ 2020年上 半年 1.57% 0.49% 2.46% 0.74% -0.89% -0.25% 2019年 27.47% 0.99% 20.09% 0.62% 7.38% 0.37% 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 起 至 2018年12 月 31日 -22.61% 1.64% -11.92% 0.68% -10.69% 0.96% 自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 起 至 2020 年 6 月 30日 0.20% 1.23% 8.37% 0.67% -8.17% 0.56%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自基金合同日至 2020年 6月 30日)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5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6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8年 1月 19日。 (2)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 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 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衍生工具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 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 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 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69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 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按 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未 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 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值。 6、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易日结算价估值。 7、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合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估值。 8、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 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9、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者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 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1、如有确凿证据认为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12、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最新规定估值。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0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 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错误时, 视为估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1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2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业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 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 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11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登记机构及存款银行等第 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 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3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对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 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据相关规 定进行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 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5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或相关公告。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6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7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 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支付给各 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 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8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 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 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7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0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 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1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2 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各类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于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 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 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 规定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3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基金管理人的实际 控制人;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 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1、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2、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4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2、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时;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25、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26、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 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 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公告并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情况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介登载以上债券品种投资情况公告,披露所投资以上债券品种的名称、 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并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 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以上债券品种的投资情况。 (十一)股指期货投资情况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二)国债期货投资情况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5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 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 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情况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披露其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情 况,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 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应在基金季 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 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十四)股票期权投资情况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期权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估值方法等,并充分揭示期权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五)融资业务参与情况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 (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参与融资交易情况,包括投资策略、业务开展情况、损益 情况、风险及其管理情况等。 (十六)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 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十八)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十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6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 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的信 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 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 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 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 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7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和程序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并及时聘请于侧袋机 制启用日发表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侧袋机制启用日基金持有的特定资产情 况出具专项审计意见。 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务机构以原基金账户基金份额 持有人情况为基础,确认侧袋账户持有人名册和份额;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按 照启用侧袋机制后的主袋账户份额办理;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仅办理主袋账户 份额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依法向投资者进行充分披露。 2、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 换;同时,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政策办理主袋账户份额 的赎回,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确定申购政策。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招募说 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的申购、赎回规定适用于主袋账户份额。 3、申购赎回的具体事项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相关公告。 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投资 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 为基准。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 资组合的调整,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资操 作。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的费用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资产不收取管理费。如法律法规对于侧袋账户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8 资产托管费的收取另有规定的,以法律法规最新要求为准。因启用侧袋机制产生 的咨询、审计费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将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从侧袋账户资产中列支,但应待特 定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的收益分配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在主袋账户份额满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主袋账户份额进行收益分配。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六、侧袋机制的信息披露 1、临时公告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 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2、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规定的基金净值信息 披露方式和频率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暂停披 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3、定期报告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特定资 产处置进展情况,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应同时注明 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 七、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特定资产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 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 款项。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八、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 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或将来法 律法规或监管规则针对侧袋机制的内容有进一步规定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89 前提下,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0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市场变动、行业和个 股业绩变化、投资者风险收益偏好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波动,将 对基金的收益水平产生潜在风险,主要包括: (1)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国家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行业及上市公司的 盈利水平也可能呈周期性变化,从而影响证券市场及行业的走势。 (2)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和 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的变化,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3)利率风险 由于金融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和波动而使得证券价格和证券利息发生波动,从 而影响到基金的业绩。 (4)信用风险 当证券发行人不能够实现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时 候就会产生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和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我们 认为国债的信用风险为零,其他债券的信用风险可根据专业机构的信用评级确 定。当证券的信用等级发生变化时,可产生证券的价格变动,从而影响基金资产。 (5)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时的收益取决于再投资时市场利率水平和再投资的策略,而未来市场 利率的变化可能引起再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并可能影响到基金投资策略的顺利 实施。 (6)购买力风险 基金投资的目的是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基金投资于证 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使得基金的实际收益率下降,影响基 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7)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1 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 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 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 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2、管理风险 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直接影响其对经济形势走势、 证券价格波动判断,进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因此,基金的收益水平与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相关性较大,基金存在由于基金管理人管 理不善而导致收益不佳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仓成本控制不 力,建仓时效不高;二是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或者变现成本高;三是投资者在 大额赎回时缺乏应对手段;四是证券投资中出现个券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造成 流动性风险的原因主要是市场整体流动性不平衡,在某些时期成交活跃、流动性 非常好,而在另一些时期,成交稀少,流动性差。这种整体上的不平衡导致建仓 成本高昂、变现能力差、巨额赎回损失大。 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在扣除相应费用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 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 停止披露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根据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 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拥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 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 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 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以 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不反映侧袋账户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2 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 诺,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 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 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4、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0%— 95%,通过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灵活配置股票、债券资产比例。在实际 操作过程中,本基金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比例可能与股票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在 牛市中股票投资比例较低或者在熊市中股票投资比例较高,从而可能使本基金收 益率落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 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 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 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 面影响和损失。基金管理人为了更好的防范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建 立了股票期权交易决策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投资、风控 等核心岗位人员具备股票期权业务知识和相应的专业能力,同时授权特定的管理 人员负责股票期权的投资审批事项。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 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 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 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 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 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 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 仓的风险。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3 (5)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融资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 风险等,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为了更好的防 范融资交易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制定科学合理 的投资交易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审慎经营原则制定科学合投资 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该类债券采取非公开方 式发行和交易,并不公开各类材料(包括招募说明书、审计报告等),外部评级 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这类债券的认可度,从 而影响这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债券发行主体 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且各类材料不公开发布,也大大提高了分析 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8)如本基金募集及后续运作中,有机构投资者占比较高的情形出现,则 可能出现如下风险: ①机构大额赎回对基金净值波动的影响; ②机构大额赎回时为应对赎回证券变现产生的冲击成本的风险; ③机构的大额赎回引发基金本身的巨额赎回,导致中小投资者可能无法及 时赎回的风险; ④机构退出后,可能出现基金规模较小的情形,可能影响投资目标的实现; ⑤机构对持有人大会施加重大影响等等。 (9)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 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 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与存托凭证相关的风险 (A)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4 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 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能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 (B)基金买入或者持有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即被视为自动加 入存托协议,成为存托协议的当事人。存托协议可能通过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商议 等方式进行修改,基金无法单独要求红筹公司或者存托人对存托协议作出额外修 改。 (C)基金持有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不是红筹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不能 以股东身份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基金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人享有 并行使分红、投票等权利。 (D)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存托凭证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实质变化, 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转换比例发生调整、红筹公司和存托人可能对 存托协议作出修改,更换存托人、更换托管人、存托凭证主动退市等。部分变化 可能仅以事先通知的方式,即对基金生效。基金可能无法对此行使表决权。 (E)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对应的基础证券等财产可能出现被质押、挪用、 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等情形,基金可能存在失去应有权利的风险。 (F)存托人可能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收取存托凭证相关费用。 (G)存托凭证退市的,基金可能面临存托人无法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卖 出基础证券,基金持有的存托凭证无法转到境内其他市场进行公开交易或者转 让,存托人无法继续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为基金提供相应服务等风险。 2)与创新企业发行相关的风险 创新企业证券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司每股净资产账面值,或者 高于公司在境外其他市场公开发行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发行价格或者二级市 场交易价格。 3)与境外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A)红筹公司在境外注册设立,其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 项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在境外上市的,还需要遵守境 外上市地相关规则。投资者权利及其行使可能与境内市场存在一定差异。此外, 境内股东和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的权益还可能受境外法律变化影响。 (B)红筹公司可能仅在境内市场发行并上市较小规模的股票或者存托凭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5 证,公司大部分或者绝大部分的表决权由境外股东等持有,境内投资者可能无法 实际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 (C)红筹公司存托凭证的境内投资者可以依据境内《证券法》提起证券 诉讼,但境内投资者无法直接作为红筹公司境外注册地或者境外上市地的投资 者,依据当地法律制度提起证券诉讼。 4)与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 (A)境内外市场证券停复牌制度存在差异,红筹公司境内外上市的股票 或者存托凭证可能出现在一个市场正常交易而在另一个市场实施停牌等现象。 (B)红筹公司在境外上市股票或存托凭证的价格可能因基本面变化、第 三方研究报告观点、境内外交易机制差异、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出现较大 波动,可能对境内证券价格产生影响。 (C)在境内法律及监管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红筹公司现在及将来境外发 行的股票可能转移至境内市场上市交易,或者公司实施配股、非公开发行、回购 等行为,从而增加或者减少境内市场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流通数量,可能引起交 易价格波动。 (D)基金持有的红筹公司境内发行的证券,暂不允许转换为公司在境外 发行的相同类别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基金持有境内发行的存托凭证,暂不允许 转换为境外基础证券。 5、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等技术系统的故障或差错产生的风 险。 (2)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 服务机构等机构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基金运作的风险。 (3)因金融市场危机、代理商违约、基金托管人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 身控制能力的因素出现,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的风险。 (4)因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主要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场外市场交易现阶 段自动化程度较场内市场低,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操作风险。 (5)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6、流动性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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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6 本基金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具有较好的流动性,与基金合同约定的申购 赎回安排相匹配,能够支持不同市场情形下投资者的赎回要求。本基金主要的流 动性风险为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因巨额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若是由于投资者大 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持有投资品种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 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内部巨额赎回应对机制, 在巨额赎回发生时采取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对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投资 者可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股票和债 券。随着我国股票、债券市场交易机制的逐步完善、投资者结构的优化、信息披 露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出,我国的股票和债券市场已经具备较好的流动性。沪深股 票市场的日均成交量已达千亿级别。银行间和交易所主要债券品种的年成交量是 存量的近 2倍。因此,本基金拟投资的市场整体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水平,可以匹 配本基金约定的申购赎回安排。 (3)巨额赎回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内部巨额赎回应对机制,对基金巨额赎回情况进行严格的 事前监测、事中管控与事后评估。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经理和风险管理 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流动性评估,确认是否可以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当 发现现金类资产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会在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 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 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4)摆动定价;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7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1)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 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 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当日接受赎 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10%,并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果 管理人采用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措施,投资者当日的赎回申请将会按单个赎回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来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同时,在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日基 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 基金管理人会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 期办理事宜。 2)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如果管理人采用暂停接受赎 回申请措施,投资者当日的赎回申请会被拒绝。 基金管理人会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 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以及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事宜。 3)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如果管 理人采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措施,已被受理的赎回申请款项将会在不超过 20个 工作日内支付给投资者。 4)摆动定价;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 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当基金净申购或净赎回超出基金净资产的某个确定比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8 例时,相应调增或调减基金份额净值。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 人采用摆动定价工具,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净值会被调减。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9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 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0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 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1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2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 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3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4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 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5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为基金开设期货账户等其他投资所需账户; (2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不对处于基 金托管人实际控制之外的账户或财产承担责任;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6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 上; (12)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3)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4)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6)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7)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7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9)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0)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8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 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 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 托管、质押、收益分配等业务规则; (6)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且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 或调整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 (8)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09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0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的有关证明文件、受托出席会议者出示的委托人 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1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 出示的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及有关证明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 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 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 列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 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 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 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2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项所规定的须以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3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 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监督员及公证机关均认为有充分的 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 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 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4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4、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5 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 (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十)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 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 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6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7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 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 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8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 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邮政编码:200122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日期: 2002年 8月 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6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金煜 成立日期:1995年 12月 29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2.065287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人民币存贷款等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19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 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 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 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主要投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 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权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 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 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中期票 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0%-95%;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0-95%; 2.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后,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 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0 的 10%; 6.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7.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8.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5%; 9. 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1.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2.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3. 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 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 报告发布之日起 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4.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5. 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年, 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需遵循下述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 (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 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 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规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1 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5%;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 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7. 本基金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基金因未平仓的期权合 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开仓卖出认购期权 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 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 18.本基金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9.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 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 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 持一致; 23.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 上市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24.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第 2、13、21、22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2 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但须提前公告。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 管协议第十五条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 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 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 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 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更新,新名单确定 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 方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个工作日内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 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3 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 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 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 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 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 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 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 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 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 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 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 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 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 会批准。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 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 况的处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4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 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 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流 通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 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 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3.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三个工作日向基 金托管人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有关资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4.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 总成本和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 进行及时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 案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4)信息披露情况。 6.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5 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 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 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 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 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 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 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 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 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 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 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 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 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 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一)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托管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侧袋机制启用、 特定资产处置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复核和监督。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具体规则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6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 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 账管理、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 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 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 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 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 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 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 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不对处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控制之外的账 户或财产承担责任。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基金管理人负 责开设基金财产的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 与独立。 5.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如有特殊情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7 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基金托管人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 分、分配本基金的任何资产(不包含基金托管人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托管资产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 费用)。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 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 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 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 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 立的“基金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 将属于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 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名或 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按规定办理退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 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 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 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8 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 基金开立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 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 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 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证券账户开户费由本基金财产承担,于证券账户开立次月第七个工作日由基 金托管人从本基金银行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若因基金银行存款余额不足导致证 券账户开户费无法扣收,基金托管人顺延至次月第七个工作日进行扣收;证券账 户开立后连续六个月内,因本基金银行存款余额持续不足导致证券账户开户费无 法扣收的,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先行支付基金托管人垫付的开户费用。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结算备付金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一级法人清算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 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 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 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债 券托管账户,持有人账户和资金结算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 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 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29 1.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 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 基金管理人协助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 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 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存款开户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 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银 行定期存款证实书等有价凭证的购买和转让,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约 定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资产不承担保管责 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 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 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 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 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 金合同》终止后 15年。 对于无法取得二份以上的正本的,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合同复印 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未经双方协商或未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合同原件不 得转移。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0 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布。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和特殊情形的处理 1.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衍生工具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 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2.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 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 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的净 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 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 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1 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 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 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 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 含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 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 估值。 (6)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 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 易日结算价估值。 (7)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合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估值。 (8)本基金投资同业存单,按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净价估值; 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9)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者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 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1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2 (1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12)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 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3.特殊情形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11)项进行估值时,所造 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或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登记机构及存款银行等 第三方机构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 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成的影响。 4.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位以内(含第 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0%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3 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 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2.当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差错给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 偿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 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尚不能达成一致时,按基金管理人的建议执 行,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2)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而 且基金托管人未对计算过程提出疑义或要求基金管理人书面说明,基金份额净值 出错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 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照 管理费和托管费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 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以 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4)由于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申购或赎回金额 等),进而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而引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财产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付。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 以基金管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另有 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四)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4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4.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六)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基金管理人独立地 设置、记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会计处理方 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 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 准。 (七)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基金托管人复核。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 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 一致。 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1)报表的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的编制;基金管理 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 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 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除重大变更事项 之外,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 少每年更新一次。 其中对本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5 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2)报表的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完成报表编制,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 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 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留足充分的时间,便于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表及报告。 (八)基金管理人应在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之前及时向基 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基础数据和编制结果。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 理人应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15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 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中期报告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 基金托管人,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金管理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管理业务以外的其他 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 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 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为托管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八、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新协议,其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6 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二)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 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7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8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和非直销销售机构提供。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交易确认服务 登记机构保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上列明的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投 资记录。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应根据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不包含直销网上交易投 资者)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交开户及交易确认单。 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应根据在其网点进行交易的投资者的要求提交开户及 交易确认单。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记录查询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历史交易记录。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对账单寄送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交易对账单包括季度对账单与月度对账单,向订制客户寄 送。基金管理人已全面开通了电子账单服务,主要有电子邮件账单(季度)和短 信账单(月度)两类,均向订制客户免费发送。 四、信息订制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jasset.com)、客户服务中心提交 信息订制申请,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定期发送所订制的信息。可 订制的内容如下: 1、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对账单、每日净值播报等。 2、手机短信:短信对账单、账户交易确认、基金交易确认、持有基金周末 净值、生日祝福等。 五、资讯服务 1、客户服务电话 投资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可通过自动语音或人工座席获得基金信息咨询、账 户信息查询、定制资讯、建议投诉等全面的服务。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3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 客户服务传真:021-38909778 2、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www.wjasset.com 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信箱:callcenter@wjasset.com 投资者也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在“客服”—“服务中心”—“留言咨询” 栏目中,直接提出有关本基金的问题和建议。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wjasset.com)查阅和下载招 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网站为投资者提供了账户查询、基金信息查询、投诉建议等服务 栏目,力争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六、 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电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40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 2020 年 10 月 24 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2. 2020 年 10 月 24 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 2号)”; 3. 2020 年 10 月 27 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3季度报告”; 4. 2020 年 11 月 10 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万家财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 2020 年 11 月 10 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恒天明泽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 2020年 12月 02日,本公司在指定媒介发布"“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玄元保险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参与其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41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投资者 可在办公时间查阅;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复制 件或复印件。对投资者按此种方式所获得的文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wjasset.com)查阅和下载招 募说明书。 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03) 142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注册的文件 2、《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 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