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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示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销客户及时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示
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代销
客户及时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曾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自
2019年4月30日起暂停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观诚” )办理本公司旗下
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
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已通过金观诚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请于2020年12月29日前
自行通过本公司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业务。
若投资者未于2020年12月29日前自行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业务,本公司将于2020年12月
29日为投资者统一办理存量基金份额转托管至本公司直销渠道的相关业务。
对于已在本公司直销渠道开立直销账户的投资者, 本公司将其通过金观诚持有的本公
司旗下基金份额转托管至直销渠道,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进行后续业务操作。
对于未在本公司直销渠道开立直销账户的投资者,本公司将统一为其开立直销账户,将
其通过金观诚持有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份额转托管至本公司直销渠道。 对于此类由本公司代
投资者开立的直销账户,本公司将限制该账户的后续业务操作,投资者按照直销渠道的要求
提供相关材料后方可对转入直销渠道的基金份额进行后续业务操作。
同时,本公司旗下基金后续不再通过金观诚办理相关销售业务,包括基金的申购、定投、
转换、赎回等业务。本公司网站及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将不再列示前述
销售机构的信息,请投资者妥善做好交易安排。
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
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
产品。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