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得利 基金主代码 00304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8月 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 12月 15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1370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 元) 112,683,622.1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 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33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年第 1次分红 注:按照《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 12月 23日 除息日 2020年 12月 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 12月 2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 其红利将按 12月 23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 算成基金 份额,并于 12月 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12月 2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 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 2.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 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红利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查 询、修改所持有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3. 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 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元初始面值或 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 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站:www.spdb.com.cn (2)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张军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站:http://www.wjasset.com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8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法人代表人: 燕斌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站:www.91fund.com.cn (5)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200号 2层 21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号 12楼 法定代表人:洪伟 联系电话:021-20892066 传真:021-20892080 联系人:周芹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021-68619600 公司网址:www.xyam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