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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聚瑞债券A(005419)

关于调低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费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和《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
约定,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
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调低中欧聚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费率,同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现根
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60%调低至 0.3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如下:
  1、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根据上述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时一并更新上述内容。
  三、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及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改变现有投资目标、范围、策略或实质风险收
益特征,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公司对上述变更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将自 2020年 12月 17日起生效。同时,自当日起,本基金将按新的管理费率
计提管理费用,修订后的本基金合同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zo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