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A级:关于煤炭A份额定期调整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煤炭 A份额定期调整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之煤炭 A份额(场内简称:煤炭 A级,基金代码: 150289)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煤炭 A份额的约定 年基准收益率为“一年期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 加计 4%”。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年利率以每个定期份额折算 的折算日(即使当日并未发生定期折算的情形)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 (税后)为准,重新设定该日次日起(含该日的次日)至下 一个定期份额折算日(含该日)期间煤炭 A份额适用的年约 定收益率。定期份额折算日原则上为每年的 12月 15日,若 该日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年 12月 2日发布了《关于中融中 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A份额及煤炭B份额终 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煤炭 A份额和 煤炭 B份额将于 2021年 1月 4日终止上市,最后交易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 鉴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 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税后)为 1.5%,因 此 2020年 12月 16日起(含该日)至最后交易日 2020年 12 月 31日期间煤炭 A份额适用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5.5%。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有关详情 ,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zrfunds.com.cn 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160-6000、 010-565172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煤炭 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煤炭 A份额持有人仍 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于 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 将煤炭 A级与煤炭 B级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场内 中融煤炭份额,并终止煤炭 A级与煤炭 B级上市。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2020年 12月 2日发布的《关于中融 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 A份额及煤炭 B份 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中融中证 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煤炭份额(基础份额), 场内简称:煤炭母基,基金代码:168204)之煤炭 A 份额 (场内简称:煤炭 A级,基金代码:150289)和煤炭 B份 额(场内简称:煤炭 B 级,基金代码:150290)的终止上 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以基金 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煤炭 A份额和煤炭 B份额将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折算成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 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