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查看PDF公告
先锋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 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编制日期:2020 年 12月 14日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先锋博盈 A 基金代码 005890 先锋博盈 C 005891 基金管理人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8月 1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杜旭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 年 11月 27日 证券从业年限 10年 二、基金投资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 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等债券资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逆 回购、同业 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一级、二级市场买入股 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所持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 成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 日 内卖出。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本基 金应在其可交易 之日起的 10个交易日内卖出。 本基金 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 例不低于 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宏观周期研 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 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 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 结构、债券类别配置策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 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 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 数据截至:2020年 6月 30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 较 数据截至:2020年 6月 30日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单笔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认购费率(用于 A类份额) 100万元以下 0.50% 100 万元(含)-300 万 元 0.30% 300 万元(含)-500 万 元 0.10%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元 费用类型 单笔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用于 A类份额) 100万元以下 0.60% 100 万元(含)-300 万 元 0.40% 300 万元(含)-500 万 元 0.20%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元 费用类型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用于 A类份额) Y<7日 1.50% 7日≤Y<30 日 0.75% 30日≤Y<1年 0.10% 1年≤Y<2 年 0.05% Y≥2年 0 费用类型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用于 C类份额) Y<7日 1.5% 7日≤Y<30 日 0.50% Y≥30日 0 (注:Y:持有时间;1年=365日)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先锋博盈 A 0 先锋博盈 C 0.4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 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 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址:www.xf-fund.com,或咨询客户服务热线: 400-815-9998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