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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集利债券(519225)

关于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地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
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0年
12月 11日起降低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225;基金简称:
海富通集利债券)的管理费费率,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作相应
修改。现将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费率的变更情况
将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中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我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就本次降低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
费率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符合基金合同、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我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
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访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hf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