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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母基(168204)

煤炭母基:关于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中融中证煤炭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年 12
月 15 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提前至该日之前的最后一
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定期折算日登记在册的中融煤炭份额(场内简
称:煤炭母基,基金代码:168204)和煤炭 A份额(场内简
称:煤炭 A级,基金代码:150289)。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后煤炭 A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前煤
炭 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
中融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煤炭 A份额持有人。中融煤
炭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两份中融煤炭份额将按一份煤炭 A
份额获得新增中融煤炭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后,
中融煤炭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煤炭 A份额,煤炭 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的比例。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 中融煤炭份额折算 
NAV 后母=NAV 前母-0.5×(NAV 前 A -1.000) 



中融煤炭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中融煤炭份额数=0.5×NUM 前 母×(NAV 前 A -1.000)/NAV 后母 其中: NAV 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中融煤炭份额净值,下同 NAV 后母:定期份额折算后中融煤炭份额净值,下同 NAV 前 A:定期份额折算前煤炭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下同 NUM 前母:定期份额折算前中融煤炭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持有中融煤炭份额的场外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 方式获得新增中融煤炭份额的场外份额的分配;持有中融煤 炭份额的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将按上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中 融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的分配。 中融煤炭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中融煤炭份额 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份), 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2. 煤炭 A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煤炭 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煤炭 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 煤炭 A份额的份额数 煤炭 A 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中融煤炭份额数=[NUM 前 A× (NAV 前 A -1.000)]/NAV 后母 其中: NUM 前 A:定期份额折算前煤炭 A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煤炭 A 份额折算成中融煤炭份额的场内份额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3. 煤炭 B份额折算 煤炭 B份额不进行份额折算,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份 额数保持不变。 4. 折算后中融煤炭份额的总份额数 折算后中融煤炭份额的总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中 融煤炭份额的份额数+中融煤炭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中融煤 炭份额数+煤炭 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中融煤炭份额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15日),本基金 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 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 煤炭A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煤炭B份额(场内简称:煤炭B 级,基金代码:150290)在整个定期折算期间交易正常进行。


2.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12 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配对转换 业务,煤炭A份额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 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0年12 月1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 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赎回、 转托管(但是其中场外转场内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继续暂停) 及配对转换业务(但是其中场内分拆业务继续暂停),煤炭 A份额自2020年12月17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五、 重要提示


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 实施细则》,2020年12月17日煤炭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 盘价为2020年12月16日的煤炭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煤炭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 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20年12 月17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20年12月17日当 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 本基金煤炭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 内中融煤炭份额分配给煤炭A份额的持有人,而中融煤炭份 额为跟踪中证煤炭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 跌而变化,因此煤炭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 由于煤炭A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中融煤炭份 额数和场内中融煤炭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 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煤 炭A份额或场内中融煤炭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 内中融煤炭份额的可能性。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2月6日发布了《中融中证煤 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场内大额申购及跨系统转托 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2020年2月26日发布了《中 融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及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20年3月10日发布了《关于中融中 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公告》,2020年3月19日发布了《关于旗下分级基金暂 停场内份额分拆业务的公告》。根据上述公告,本基金自2020 年12月17日(含当日)起恢复办理赎回、转托管(即系统内 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业务)及配对转换业 务(即场内合并业务)。本基金申购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场内分拆业务及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将继 续暂停。详见相关公告。 5.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可访 问本公司网站www.zr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160-6000、010-565172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要求于 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 将煤炭 A级与煤炭 B级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场内 中融煤炭份额,并终止煤炭 A级与煤炭 B级上市。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 2020年 12月 2日发布的《关于中融 中证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煤炭 A份额及煤炭 B份 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中融中证 煤炭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煤炭份额(基础份额), 场内简称:煤炭母基,基金代码:168204)之煤炭 A 份额 (场内简称:煤炭 A级,基金代码:150289)和煤炭 B份 额(场内简称:煤炭 B 级,基金代码:150290)的终止上 市日为 2021 年 1 月 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以基金 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中融煤炭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煤炭 A份额和煤炭 B份额将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折算成场内中融煤炭份额。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 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本基金整改将煤炭 A级、煤炭 B级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为场内中融煤炭份额。如果 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折算后可能遭受因溢价 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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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