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扬淳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扬淳合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05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6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鹏扬淳 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扬淳 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年 12 月 4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1.0305 民币元)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 42,433,964.84 位:人民币元) 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10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第三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年 12 月 10 日 除息日 2020年 12 月 1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年 12 月 11 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 分红对象 额持有人 净值(NAV)确定日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0 年 12 月 11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20 年 12 月 14 日起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P号《关于开放式证券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 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 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本公司交易平台查询分红 方式。 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更 手续。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 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 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 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 交易账户或 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5、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 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968-6688 (免长途话费), 或登陆网站 http: //www.pyamc.com 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 本基金 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