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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B(150312)

智能B: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A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1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B份额终止运
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智能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类份额和 B
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信诚中证智能
家居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信诚中证智能家
居份额场内简称:智能家居,基金代码:165524)之信诚中证智能家
居 A份额(场内简称:智能 A,基金代码:150311)和信诚中证智能
家居 B份额(场内简称:智能 B,基金代码:150312)的终止上市日
为 2021年 1月 4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
折算基准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信诚
中证智能家居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场内信诚
中证智能家居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
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
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中证
智能家居 A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
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
 2 
 
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
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
本公告第 4 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
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
居 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
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的持有人将
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
由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为跟踪中证智能家居指数的基础份额,其
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持
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
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
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信诚中证
智能家居份额。由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为跟踪中证智能家居指数
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
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持
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折算为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前,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
家居 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3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
持有人买入等量的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或者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 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合并为信诚中
证智能家居份额,按照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
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3、由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 份额的
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
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信诚中
证智能家居份额。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取整计
算(最小单位为 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
而造成损失。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分别为:0.900
元、1.010 元、0.790 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信诚中证
 4 
 
智能家居份额、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
各 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 
基金份额净值
(元) 
基金份额
(份) 
基金份额净值
(元) 
基金份额 
场内信诚中
证智能家居
份额 
0.900 100,000 (无变化) 0.900 
100,000 份场内信诚
中证智能家居份额 
信诚中证智
能家居 A 份
额 
1.010 100,000 
1.122222222 
(全部折算为信诚中证
智能家居份额) 
0.900 
112,222份场内信诚
中证智能家居份额 
信诚中证智
能家居 B 份
额 
0.790 100,000 
0.877777778 
(全部折算为信诚中证
智能家居份额) 
0.900 
87,777 份场内信诚
中证智能家居份额 
5、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A 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折算为
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后,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不能在二级市场进
行交易,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
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
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
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信诚
中证智能家居 A份额和信诚中证智能家居 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信诚中
证智能家居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确认之
日起计算。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
 5 
 
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
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1年 0.50% 
1年≤Y<2年 0.25% 
Y≥2年 0.0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
开始计算。1年为 365日,2年为 730日,依此类推)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信诚中证智能家居份额,从场外赎回时,
其持有期限从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原场内份额登记确认日开始计算。 
(2)场内赎回费率 
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 0.5%,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赎回费
率为 1.5%。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 日的投
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
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