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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盛世(0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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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完善客户身份资料信息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 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要求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要求,本 公司现提示广大投资者对如下事项予以关注:


一、本公司投资者须按要求提供身份资料信息,包括:


1.个人投资者身份资料信息:姓名、性别、国籍、职业、现居住地址或者工 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证件 有效期、账户的实际控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机构投资者(含以产品名义开户的投资者)身份资料信息:名称、住所、经 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证明投资者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 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统称身份证件)的名称、号码、有效期限;控股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有效 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 址,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存在代理关系的,需同时提供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身 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等。


2.投资者税收居民身份声明以及诚信记录。


二、投资者身份资料信息缺失、发生变更、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 过有效期的,应及时通过销售机构(指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进行完善、修改、


更新。若投资者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没有在合 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限制 其交易行为。


三、本公司将持续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对投资者身份资料信息的完整性 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投资者未能按时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本公司 将对其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投资者拒绝配合本公司进行身份 识别工作的,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拒绝与其新建立业务关系或终 止已有业务关系。


为避免影响账户的正常使用,请各位投资者积极配合本公司开展客户身份识 别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信息并及时更新。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进行咨 询。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