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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100B(150013)

中证100B: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终止上市公告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证 100A份额、 
中证 100B份额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禧
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等有关规定,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之中证 100A份额、中证 100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 1164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中证 100A
份额、中证 100B份额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证 100A份额 
场内简称:中证 100A 
交易代码:150012 
(二)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证 100B份额 
场内简称:中证 100B 
交易代码:150013 
(三)终止上市日:2020年 12月 2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 12月 1日,即在 2020年 12月 1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中证 100A、中证 100B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中证 100A、中证 100B
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相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 2020年 11月 3日表决通过之日
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11月 4日发布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
议生效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 2020年 12月 2日终止
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证 100A份额、中证 100B份额的
上市交易业务,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证上[2020] 1164号)。 
三、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转换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 2020年 12月 2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
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将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的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基金份额转换的具体方法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11月 4日发布的《国联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及《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
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二)《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 2020年 12月 4日起,《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合同》、《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生效。 
(三)基金名称的变更 
自 2020年 12月 4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将由“国联安双禧中证 1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详
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申购与赎回 
《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之场内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日期及业务
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自 2020年 12月 4日起,国联安中证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之场内
份额将开始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和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
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 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