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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信用债(660013)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信用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0年 11月 19日在《中
国证券报》及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abc-ca.com)发布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公告》,并于 2020年 11月 20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发布了《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981号文核准募集的农银
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于 2012年 6月 19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
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年 11月 26日起,至 2020年 12月 20日 17:
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9号农银大厦 50层
  收件人:叶冰沁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客服电话:400-68-95599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称“《议案》”),《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年 11月 25日,即在 2020年 11月 25日在注册登记机
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bc-ca.com)下载等方
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
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相关业务专
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
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
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护照或
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证明该
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以及该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
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代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
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
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授权书等相关文件于会议投
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 2020年 11月 26日起,至 2020年 12月 20日 17:00止,以表决
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9号农银大厦 50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农银汇理信用添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个人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被代理
的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如
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
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
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机构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被代理
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
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
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并加盖公章。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
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
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如有)的营业执
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并加盖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
表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
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
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
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第 2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指定
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寄送表决票者,若各表决票之意思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
票;表决之意思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
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
计入有效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列明
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3)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表决票无效,并且不视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参
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亦不计入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之内。
  1)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表决票上签字、加盖公章或未附个人或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的。
  2)通过委托代理人表决的,未同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
件复印件或未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的。
  3)表决票上的签字或公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
  4)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的。
  (4)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其他要素符合会议公告规定者,该表决意见视为弃权,
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1)对同一议案表决超过一项意见或未表示意见的;
  2)表决票“表决意见”一栏模糊不清或矛盾的;
  3)表决票污染或破损,并且无法辨认其表决意见的。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含本数);
  2、直接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代理
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
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
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
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
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
人依法将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
直接出具书面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
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本数)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
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
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
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8-95599
  联系人:叶冰沁
  联系电话:021-61095588
  网址:www.abc-ca.com
  2、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地址:上海市凤阳路 660号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3、见证律师: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室
  联系人:徐莘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abc-ca.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 400-68-95599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及其说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23日
  附件一:
  《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农银
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为实施终止《基金合同》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
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
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本
基金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23日
  《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 2012年 6月 19日,基金托管人为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和《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具体方案如下:
  一、方案要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
行运作。
  基金管理人将自权益登记日开始持续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转换转
入业务。即 2020年 11月 25日开始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基金转换转入业
务。
  2、基金财产清算
  (1)通过《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
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
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份额赎回、转换转出等申请。本基金进入
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
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
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书;
  6)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7)公布基金清算报告;
  8)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
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
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二、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层面
  《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第二条约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
同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合同》第九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章节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的事项须经特别决议通过,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决议即可生效: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本数)
  (2)直接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代
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本决议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方为有效。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准备工作有序进行
  为了保障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顺利召开及后
续清算工作的进行,基金管理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筹备持有人大会事宜,并与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机构投资者和部分个人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制定了投
资者通过通讯方式参与持有人大会的方式方法,从而保证持有人大会可以顺利进行。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
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基金合同终止的主要风险是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
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
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终止方案
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
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终止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议案。
  2、流动性风险及预备措施
  在本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及《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
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仍然
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
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或本机构)持有了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就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abc-ca.com.cn)及 2020年 11月
19日《中国证券报》公布的《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农银汇理信
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所述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的事项,本人(或本机构)的意见为(请在意见栏下方划“√”):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
关事项的议案
  本人(或本机构)特此授权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并按照上述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机构)同意代理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
一次。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若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除非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以上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委托人所持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
  签署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仅为样本,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参考使用。基金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自行
制作符合法律规定及《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要求的授权委托
书。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
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
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
金时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4.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
权无效。
  5.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基金账户号”,指持有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
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
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附件三:
  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请以打“√” 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
一种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表决意
见未
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均视
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 
签名或
公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表决票计为无效表决票。表决票应附个人或机构有效身份
证明
文件复印件。 本表决票中“基金账号” ,指持有农银汇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账户号。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
别
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
识别等情
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表决票效力认定的其他规则详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