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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中国(163801)

中银中国: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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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1月16日 
送出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中国混合(LOF) 基金代码 163801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5-01-04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2005-02-2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帅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02-24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5-19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基金管理人致力于研究全球经济和行业发展的趋势,紧随中国经济独 特的发展节奏,挖掘中国主题,努力为投资者实现基金资产中、长期 资本增值的目标,追求稳定的、优于业绩基准的回报。 投资范围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对象 是能够直接受益于全球经济发展趋势和有关中国经济发展独特主题 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存托凭证和优质债券。 本基金投资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40%, 投资现金和债券资产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持有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 与定量分析贯穿于主题精选、公司价值评估、投资组合构建以及组合 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之中。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 个层次是自上而下的资产类别的配置,第二个层次是精选主题,第三 个层次是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部 2 / 4 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国债指数。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沪深 300指数×70% +中证国债指数×20%+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中等偏上风险品种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万元 1.50%


场外份 额、场 内份额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1.00%


场外份 额、场 内份额 3 / 4 500万元 ≤ M < 1,000万元 0.20%


场外份 额、场 内份额





M ≥ 1,000万元 0.02%


场外份 额、场 内份额 赎回费


N < 7天


1.50%


场外份 额 7天 ≤ N < 365天


0.50%


场外份 额 365天 ≤ N < 730天


0.25%


场外份 额





N ≥ 730天


0.00%


场外份 额


N < 7天


1.50%


场内份 额





N ≥ 7天


0.50%


场内份 额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 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企业业务持续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经 营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 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 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 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4 / 4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 商未能解决的,可向托管人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